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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粤民终1035号民事判决书.pdf/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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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关于如何确定贡献比例的问题。迷你玩公司上诉主张,应当按照游戏开发、运营各阶段分配贡献,本案中网易公司指控侵权内容仅涉及在冒险模式或创造模式下资源获取过程,而运营阶段的“迷你工坊”联机模式才是游戏主要内容。对此本院认为,“迷你工坊”大量用户生成内容也是建立在侵权游戏元素基础上的衍生创作内容,该部分不可能完全剔除侵权游戏元素的贡献,迷你玩公司该上诉主张缺乏理据,本院不予支持。一审法院综合权衡各方因素,采用《迷你世界》游戏背包中的侵权游戏资源占比(30.9%)作为衡量标准,相对更具可信度。在无其他进一步证据的情况下,本院予以认可。

据此,迷你玩公司(至 2019 年 7 月底)侵权获利约为 9760 万元(31585.23 万元×30.9%)。退一步而言,即使按照《迷你世界》Android 渠道下载量约 3.82 亿次来保守计算,则迷你玩公司侵权获利也近 3000 万元,如继续计至 2021 年 6 月,显然该数额也将远远超过本案诉请赔偿数额。此外,从网易公司为代理运营《我的世界》所支付授权许可费来看,仅首年费用就超过本案诉请赔偿数额。虽然本案并不适宜直接参照该授权许可费确定赔偿数额,但考虑到迷你玩公司抄袭游戏玩法规则并以实质相同玩法的游戏抢占市场份额,相当于实现了代理运营《我的世界》的部分经济效益而无需支付授权许可费,故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并结合授权许可费的数额来评估验证,全额支持网易公司于本案的诉请赔偿数额亦无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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