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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必取全寸不計分釐定爲圜。壺腹徑九寸。而圍二尺七寸。則爲失之䟽家雖知其失而不知其所以失。顧乃依違其間訖無定說是以讀者不能

無疑。今以筭法求之。凡此言二斗之量者。計其積實當爲三百二十四寸而以其高五寸者分之。則每高一寸爲廣六十四寸八分。此六十四寸者

自爲正方又取其八分者割裂而加於正方之外。則四面各得二釐五毫之數乃復合此六十四寸八分者五爲一方壺則其高五寸其廣八寸五

釐而外方三尺二寸二分。中受二斗如注之初說矣。然此方形者筭術所借以爲虛加之數爾。若欲得圜壺之實數則當就此方形規而圜之。去其

四角虛加之數四分之一使六十四寸八分者但爲四十八寸六分。三百二十四寸者但爲二百四十三寸則壺腹之高雖不减於五寸其廣雖不

减於八寸五釐而其外圍則僅爲二尺四寸一分五釐其中所受僅爲斗有五升如經之云無不諧會矣。鄭氏曰見前注孔氏曰見前䟽陳澔集說

筭之多少視坐上之人數。每人四矢亦四筭也。扶與膚同室中五扶以下三句說見上章。吕氏曰。𣗥柘之心實其材堅且重也。毋去其皮。質而已

矣。筭多少視其坐。此一節明用筭之數。三禮圖云人四筭。一偶八筭其數無常若鄉射記云籌八十謂十偶而言是數無常也。又云與投壺禮同

籌室中五扶。堂上七扶。庭中九扶。

三等之矢或用柘若棘。

本 矢長二尺室中用之。

本 矢長二尺八寸。堂上用之。

本 矢長二尺六寸。庭中用之。餘同前注䟽

筭長尺二寸。此一節又言筭之尺寸。鄉射筭長尺四寸此云筭長尺二寸。或者投壺射之細。故筭差短。壺頸脩七寸。爲其矢之躍而出也此一

節言壺之形制及所容。餘同前注䟽衛湜集說壺去席二矢半。按孔氏䟽。鄭氏筭法極詳。謂以三分益一之法求之。得腹周二尺七寸奇。徑九寸有餘。

然當時用三分益一之法。未用四分退一之法。未免大闊容二斗以外。禾子駁之謂筭家有三分益一。四分退一之法。鄭氏知借而不知還知加

而不知减。又皆取全寸。不計分釐。未免失之。遂以三分益一。四分退一之法求之。謂腹周二尺四寸一分五釐廣八寸五釐然廣若果是八寸五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