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永樂大典02607.pdf/13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賞罰如寒暑號令如風雷。所以舉直錯枉。防微杜漸者。固不患不至。所患者姦回植黨。堅不可破。牢不可㧞。或左右先容。或前後救援。不能無誤聞。

聽。至有逆已行之命。或方頒而旋改。沮必罰之威。或朝黜而暮陞。蠹國害民之事。或遏而復熾。欺公罔上之人。或沮而復起。國是動摇。人心惶惑。其

根源不在於他。在於彊援奥知之間而已。夫摶繫之任。豈人樂。為。公議所存。有不得已。人孰不欲保其父母妻子。孰不願富貴安榮。何苦取怨於權

臣。犯顔於人主耶。聽言之道。當以事觀苟惟在已無愆。則於人言何䘏。安用預設隄防苟事干國體。則亦何黨何讎。奚事廣行營救臣願陛下深惟

此理。上體祖宗之成訓。下為萬世之成規。重惜憲臺之權。優養直士之氣。使姦回必劾而無遺。罪戾必罰而無赦。止其防備之私絶其救援之弊。明

出詔令。自令凡臺臣。有所論列。與夫干請私謁。拯姦護惡。巧為粉飾者。寘之重辟。庶姦無所緣。紀綱一正。天下幸甚。詔牓朝堂。三年五月三十日。

詔臺諫耳目之官。辨忠邪。伸枉直别勤惰。明是非。乃惟其職。近歲任非其人。懷諼罔上。同于流俗。小大之臣。苟有勢援憑藉。雖犯義抵法。緘口弗言

而内外尊君事上。竭節首公。不恤怨忌。無所阿䛖者。摭以他事。或受偏詞。類遭彈擊。使盡瘁之吏。每懷顧避。弗敢自効。朝廷之上。亦無以器使群工。

豈不大辜風憲之任。甚者至背公死黨。肆為詭譎阿附權貴。焉臣不忠。孰大於此。自今尚敢狃習近熊。靡有革心。邦憲具存。當於衆棄。仰三省覺察

取㫖竄責。仍榜御史臺。 六年四月一日。臣僚言竊見御史臺。每被詔㫖。今覺察彈奏。有牒言官之文。有揭榜長貳廳之法。閲歲寖乆被受滋多。而

無成書可以總括。詔㫖遂為虗文。乞今臺臣搜閲修成格目以備稽考。從之。 八月十五日。手詔御史以持邦憲。紏官邪為職治忽所繫。豈容曠官。

比未中執法而下。類皆朋附。無所建明。觀望意鄉。靡有定論。攟摭細故。僅塞言責。鉗口結舌寖以成風。每務函容。屢申戒諭。既失所守。母以不悛。紀

綱耳目之寄何所望焉。宜從薄責以示。好惡。御史中丞周武仲。與宫祠侍御史洪擬。殿中侍御史許景衡。知洋州吳巖夫。並送吏部。以巖夫通私書。

妻薦景衡等故也。 七年正月三日手詔持邦憲紏官邪。責在言事之臣。往者臺綱不振直黨交私。耳目之寄。夫何頼為。朕既遴選臺察。廣開言路。

爾其各揚乃職。母憚大吏。母徇私交。母同大臣風㫖以為鄉背。務公好惡。振紀綱。朕方虗已以聽。尚祗欽兹母忽。 欽宗靖康元年。四月二十六日。

詔臺諌者。天子耳日之臣。宰執不當薦舉。當出親擢。立為定制。五月十七日。御史中丞陳過庭。言自祖宗以來定今。本臺僚屬。非有出身。未嘗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