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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部。注授差遣今欲乞將見今主管班次。并日後引賛官出職補官人先次赴部注授差遣訖却依元降指揮存留。充主管班次。候三年滿日。儧那

離臺如注授差遣後未滿三年。偶因應赴亦合離臺施行。從之 十二月三日御史臺狀檢准御史臺格。户察貼司三人。本臺節次承指揮裁减貼

司二名外目今户察只有貼司一名。契勘本臺。日受詞狀。多是爭訟婚田。事屬户察行遣及本臺所轄户部五司。倉場庫務五十餘處。逐時取索點

檢。事務繁劇。貼司一名。支捂書寫不及。乞以二人為額。庶幾職事不致妨廢。徒之。以上乾通會要。 淳熈三年。八月三日。詔御史臺六察官。近日絳

察庶務。各揚其職臺綱益振各特轉兩官。傅其齊慶胄劉藩。四年七月十七日敕令所上重修淳熈編類御史彈奏格三百五條。詔頒行。先是御史

臺。言覺察彈劾事件。前後累降指揮。經今歲乆。名件數多文辭繁冗。又有止存事目。别無可攷。竊恐奉行抵牾。乞下敕今所删修成法。各隨事以六

察御史察所掌。分成門類繳申。取㫖降下。本臺遵守。批下本所至是止之。 五年正月二十一日。詔御史臺六察。自今如有違戾去處。許隨事具實

狀彈劾仍許令訪聞覺察聞奏。 六月二十一日。詔翰林學士。諫議大夫。給事中。中書舍人。各舉堪任監察御史二人。以備擢用。 七年十月十六

日詔監察御史張大經。察到諸路刑獄。奏報淹延未决者。至一百六十餘件。當以奏狀付可外。令所司勾銷未結絶者。催促結絶。大經既能舉職。可

與轉兩官。 八年八月十一日。詔新權發遣舒州王簡。兩經奏對鯁亮敢言朕甚嘉之雖不曾作縣。可特除監察御史。 十四年十月十四日。詔御

史臺。减前司看管案牘剩員五人。六察看管案牘剩員三人。既以司農少卿吳燠。議减冗食。下敕令所裁定。故有是命。 十五年六月十一日。詔冷

世光。身居風憲囑託徇私。可放罷。既而以大理少卿𡊮樞。言奉㫖令。本寺勘通州百姓高楠。訴兄居賢事。却承御史臺。姓閻人傳意。本寺欲責出余

瑑。竊詳其人。係的切干證。竊恐上下觀望。乞改授差遣。奉㫖將作監丞。鄭湜就臨安府置院。追王楫及姓閻人鞫實。乃殿中侍御史冷世光。閻大猷。

囑王楫云。余瑑是殿院親戚。罪已該赦。錢有下落可與。責出知在。故有是命。以上孝宗會要。 淳熈十六年。八月十三日宰執進呈李信甫。乞遵用

天禧熈寧故事。許六察言之。上曰祖宗前後典故甚明。宜且遵守。不可輕易更變。留正等奏六察臺格。具在條目詳備。若能舉職相事亦儘有可言

者。誠如聖訓。不必更變舊制。 紹熈四年正月一日。御史臺檢法官李謙。御史臺主簿彭龜年狀謙等昨從侍御史林大中奏辟入臺。林大中既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