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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大典卷之三千五百八十五  九眞

帝王追尊杜佑通典天子追尊考妣上尋號附。周。漢。魏。晋。宋。齊梁。陳。後魏。北齊。後周。隋。唐。周武王追尊王大王亶父。

王季歴。文王昌。盧曰。大王。王季之父也。太王實始翦商。王季纉定文王懷傑。王業所興。故追。王也。王妣亦同。尊其號所以追之。不以卑臨尊也。不

用諸僕之號臨天子也。追。王大王王季以下者。以王迹之所由也。文王稱王矣。於殷猶爲諸侯。於是著焉。孔叢子居衛爲。申样間曰。殷人自契

至場而王。周人自棄至武王而王。同嚳之後也。周人追。王太王王季文王。而殷人獨否。何也。子思曰。文質之異也。用人之所追王迹起焉。又曰。文王

受命。斷虞芮之訟。伐崇拜。返犬夷。追。王太王王季何也。子思曰。狄人攻太王。太王召者老而問焉。曰。狄人何來。耆老曰。欲得菽粟財貨。太王曰與之。

與之至無。而狄人不止。太王又問耆老曰。狄人何欲。耆老曰。欲土地。太王曰。與之。耆老曰。君不爲社稷乎。太王曰。社稷所以。爲民也。不可以取。爲民

亡民也。耆老曰。君縱不。爲社稷。不爲宗廟乎。太王曰。宗廟者。私也。不可以吾私害民。遂杖策而去。遇渠山止乎岐下。豳民之東脩奔而從之者三千

尋。一止而成三千桑之邑。此王道之瑞也。成王於是追而王之。王季其子也。承其業廣其基馬。雖同追。王。不亦可乎。漢高祖追尊妣曰昭靈后東

漢書。光武紀。建武十九年春正月庚子。追尊孝宣皇帝曰中宗。魏文帝即王位。尚書令桓階等奏。臣聞尊祖敬宗。古之大義。故六代之君未嘗不

追崇始祖。顯彰所出。先王應期撥亂。啓魏大業。然稱廟未有異號。非崇孝敬。示無窮之義也。太尉公候冝有尊號。所以表功著德。發事顯名者也。故

易言乾坤皆曰合德。言大人與天地合。臣等以爲太尉公侯誕育聖哲。以濟群品。可謂資始。其德之號莫過於大王。詔曰。前奏以朝車迎中常侍大

長秋特進君候神主。然君不冝但依故爵秉朝車也。禮有尊親之義爲可依。諸王比更議。愽士祭酒孫欽等議。按春秋之義。五等諸候卒𦵏皆稱公。

乃與王者之後宋公同號。然臣子褒崇其君父。以此言之。中常侍大長秋特進君候誕育大皇。篤生武王。奄有四方。其功德之號莫過大王。今迎神

主宜乘王車。又冝先遣。使者上謚號爲大王。於是漢帝追謚爲大王。及受樿追尊大王爲太皇皇帝。考武王爲武皇帝。尊王太后爲皇太后。明帝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