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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子以為不能去之者。反為季氏黨也。不亦頗乎。書出奔罪憖也。程端學本義憖字子仲。義見僖二十八年元咺奔晋。王元杰讞義程氏曰。南蒯與

憖謀出季平子不克。故奔齊。 元杰曰。公子憖者。魯大夫子仲也。季平子立。不禮於南蒯。南蒯欲出季氏。而歸其室於公。公子憖預聞其謀而泄。南

蒯懼以費叛。憖遂奔齊。若子憖者。有強公室之志。然生貪冒而造釁。事不克濟。奔竄他邦使昭公之禍自此稔成。至于失國。謀之不臧。孰有大於此

乎。經書出奔。其失明矣。趙汸集傳於是叔仲小。南蒯。公子憖。謀出季氏。而憖更。其位。憖告公而遂從公如晋。取郠之役。莒人愬于晋。晋有平公之䘮

未之。治也。故辭公。公子憖遂如晋。既而南蒯懼不克。以。費叛如齊。子仲還。及郊。遂奔齊。以其罪有關於一國之故。故不日以異之。例見閔二年如晉

不書。據二年公如晋至河乃復。季孫宿如晋。書不以謀季氏。累告吾君也。


永樂大典卷之五千二百九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