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永樂大典06558.pdf/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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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宣王纔說。好貨。孟子便借公劉好貨說。宣王纔說。好色。孟子便借太王。好色說。皆只要引歸天理。上來。如前章。好樂。好勇皆是。非孟子之辯不能

如此。陳櫟發明來胡。其來以朝也古人紀事有此例。書曰朝。如王朝步自周。周公朝至于洛。孟子之言。有將無做有者。只且引來以足已意。如公劉。

好貨。本無事實。只乃積乃倉一句。太王。好色。亦無事實。只爰及姜女一句。此便謂之。好色好貨乎。然欲開導時君。意正辭辯。 愚謂。好色。好貨雖人

欲。能如公劉太王與人同之。是即天理矣。對利國之問甚嚴。而此諸章甚婉者。法語之言不嫌其嚴。巽與之言不嫌其婉。其過人欲存天理之意則

一而已。知所以克已復禮之端。即謂天理人欲二者之間不能。髮幾㣲之際也。張横滴先生集王如。好貨。與百姓同之。王如。好色與百姓同之。

君子言必慮其所終。行必稽其所敝。觀孟子所對。是啓齊王一國貨色之心也。一國。好貨。好色。此何等風俗哉。如葛履之詩。桑中之剌。一國。好貨。好

色。熟考上下文。不敢撮取一語以罔聖賢也。孟子所謂。好貨者。謂使民居者有積倉。行者有裹囊也。此太平之事也。豈謂機巧趨利乎。所謂。好色者。

愛厥妃也。謂使民嫁娶以時。内無怨女。外無曠夫也。亦太平之事也。豈謂相竊妻妾乎。余恐小人借此以濟其姦。而君子罪其言之不謹也。故表而

出之。使學者於聖賢有所考焉。胡炳文通天理人欲。同行異情。出明氏知言。朱子平日深取之。今引以釋此章者。如齊王好色。太王亦。好色。是同行

也。齊王是行從人欲上去。太王是行歸天理上來。是異情也。同行則天理人欲之幾。若不能以髮。異情則天理人欲之判。不啻霄壤矣。凡曲學阿世

者。非逢君之惡。則長君之惡。無非人欲。孟子之言。則止君之惡。而誘君於善。無非遏人欲而存天理者也。李復潏水集問好貨好色。孟子何以對齊

宣王。曰。齊宣之言。有强拒孟子之意。孟子遜以入之。欲漸引而趨善也。其對今樂猶古樂。又及樂之本矣。馬豫緝義宇。居也。詩傳曰。宇。宅也。於是及

其妃姜女。自來相其可居之宅。王如好色。與百姓同之。於王何有。今王若好色。能與百姓同其所欲。使婚姻以時。怨曠無有則於王天下也。何有難

乎。此一節。解齊王好色之意。黄氏曰抄齊宣王好世俗之樂非也。而孟子不之非。廣四十里之囿非也。而孟子不之非。毁明堂非也。而孟子不之非。

好貨好色皆非也。而孟子不之非。惟一切因其機而順導之。使無不與民同之。以歸於行王之道焉。蓋齊大國也。可以有爲於天下。故誘進之如此。

此孔子之所謂權者也。膝。小國惴惴自保。而其君又賢。則惟以正對而不爲誘進之辭。凡其㫖義則皆集註備之矣。金履祥考。證天理人欲。同行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