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永樂大典07460.pdf/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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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明已有䘮既葬尊者賜食之禮。葬後情殺。可從尊者奪也。 君食之。謂君食臣也。大夫。謂大夫。食士也。父友。謂父同志者也。其人並尊若命。食孝

子。則可從之。食也。 不。辟粱肉者。粱。粱米也。雖以粱米之飯及肉命食孝子食之。 若有酒醴則辭者。若酒體飲之。則變見顔色。故辭而不飲。陳澔

集說不能食至衰麻在身。不成䘮。謂不備居䘮之禮節也。餘同前注䟽。朱中句解七十唯衰麻在身。七十既衰。可以飲酒食肉處於内。既葬。此謂期

服以下。若君食之。君賜之。食。食。音嗣。友食同則食之。賤者不敢違貴者之命。大夫父之友食之。大夫與父之執反賜之食則食之矣。卑者不敢違尊

者之意。不辟粱肉。尊貴之前。可以食美。小歛於户内。大䧟於阼。君以簟席。

大夫以蒲席。士以葦席。鄭玄注簟。細葦席也。三者下皆有莞。陸德明音義簟。徒點反。葦。于鬼反。莞。音官。

又音完。孔頴達䟽小。歛至葦席。 正義曰。此一節明君大夫士小。歛大。歛所用之席也。士以葦席與君同者。士卑不嫌。故得與君同用簟也。 注。三

者下皆莞。正義曰。知下皆有莞者。案士䘮禮記云。設床當牖。下莞上簟。士䘮經云。布席于户内。下莞上簟。謂小。歛席也。大歛云布席如初。注云。亦

下莞上簟。如士始死至大歛。用席皆同也。士尚有莞。則知君及大夫皆有莞也。但此大夫辟君上席以蒲也。若吉禮祭祀則蒲在莞下。故同几筵。諸

侯祭祀席蒲筵繢純。加莞席紛純。與此異也。陳澔集說簟席。竹席也。黄震日抄簟細。蒲次之。葦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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