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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歛轉息為本之類。或檢察無方。而名實代易。謂如州縣。監司點檢。以有易無。互換諸司錢物之類。遂使良法善治。殆成虛文。願詔執事覈散給之

實。嚴執奏之令。參𥡴本末。灼見積弊。講畫措置行下。申之以告誡。勵之以賞罰。庶幾前日成効。漸可追復。詔送講議司相度取㫖。 六月十六日。詔

諸路豐熟州縣。令提舉常平司。據合催今年夏料常平錢物。並依價加一分。取人户情願折納。亦依此施行。不得輙有抑勒。每月令逐州具數申尚

書省。 髙宗建炎二年。臣僚言常平和糴州縣。視為文具。以新易舊。法也。間有損失蠹腐而未甞問。不許借貸。法也。間有悉充他用。而實無所儲。詔

委官徧行按視。紹興九年。宗丞鄭鬲。言乞以常平錢。於民輸賦未畢之時悉數和糴。即詔行之。上因諭宰執曰。常平法不許他用。惟時賑饑取於民

者。還以予民也。 孝宗乾道八年。知台州唐友仲。言鰥寡孤獨老㓜疾病之人。乞依例取撥常平義倉賑給。上以常平米低價出糶。以義倉米賑濟。

中興政要釋明策備復常平官。 建炎二年八月。臣僚請復常平官。講補助之政。廣儲蓄之具。從之。後又詔常平之法。𡻕乆多弊頃以紹述為名。𨿽

知有公私不便。當增損更易者。亦莫敢言。今止為常平本法。所關甚大。非他司兼領。故復置提舉官。尚慮蹈襲前弊。及至害民。可明諭天下。青苗散

歛法。永勿復行。其餘條制。令葉夢得孫見張溦。討論以聞。聖政。史臣曰。常平之法。榖賤則糴。榖貴則糶。天下之良法也。青苗出於近世。盖非常平

之舊。建炎之初。廢青苗以利民。而有司奉行失㫖。至侵耗常平之積。此詔書所以丁寧繼下也。今官存而事寢弛。法具而吏弗𧆛。朝廷仁愛之心𨿽

至。而責實之政未備。臣故著初詔于篇。願有𥡴焉。 精選常平使者。 三年正月。葉夢得言。朝廷復置常平使者。乞於實歷州縣人内。精選通曉世

務。習知民事。篤實忠信之人。吕頥浩。乞追還常平司糴本。詔從之。 廣儲蓄。 四年六月。中書門下省奏。行在所仰食者衆。廪粟不豐。今秋成可期。

冝及時儲蓄。詔廣南東路。令褚宗諤糴十五萬斛。福建路。令魯詹糴十萬斛。各運至福漳泉州。仍以所部年額上供為本錢。又詔宋輝糴之浙西。給

銀十萬兩。度牒直十萬緍。運至秀州華亭縣。徐康國糴之浙東。亦給銀十萬兩。屬郡錢非茶鹽。及朝廷寄樁者。經制折帛贍學無額之類。皆許以為

糴本。衢婺州運至越州。運至温州。越温台州。皆即其地。儲之諸官司。及統兵官。非有制書而妄取。及所在州妄發與之者皆從軍法。 平榖價。仍勸

誘優異出糴之家。 紹興元年五月。詔以米價踊貴。細民闕食。令諸路州軍。以常平倉粟量度未糴。仍令州縣勸誘積榖之家。將願糶數。具文曆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