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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永樂大典08164.pdf/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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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丞。相。遣都司沈詵楊經至臺諭。指劉公即日三上章論。上不樂。乃坐劉公拆號差誤。徙太府少卿。劉公求去。即以為直祕閣潼川府轉運判官。其

年五月也。十月何諫議除御史中丞。議論自此分矣。始劉公之入臺也。識者望其撃何去之。以絶禍本。而劉公不忍。但撃陳黄罷之。後五年遂有道

學之禁矣。





永樂大典卷之八千一百六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