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永樂大典16343.pdf/26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今有鷄翁一直五文鷄母一直三文鷄雛三直一文。凡一百文買鷄百隻。問翁母雛各幾何

答曰鷄翁八隻直四十文鷄母十一隻直三十三文鷄雛八十一隻直一十七文

張丘建篡經術云。鷄翁每增四鷄母每减七鷄雛每益三。謂已成數上增减也。本經自云。疑其從來闕文流傳既乆無可考證。今將細草叅考。

於已筭出數上增减正無本法原草曰置錢一百文爲實。又置鷄翁一鷄母一各以鷄雛三因之鷄翁得三鷄母得三。并鷄雛三併之。共得

九為法除實得十一爲鷄母數不盡一返减下法九餘八為鷄翁數。别列鷄都數一百隻减去鷄翁八鷄母十一餘八十一爲鷄雛數。置翁母

雛各價因之合問。引前法草曰。置所答數。鷄翁增四得十二隻。鷄母减七得四隻鷄雛益三得八十四隻共百鷄合問。

出錢一百買温柑緑橘匾橘共一百枚只云温柑一枚七文。緑橘一枚三文匾橘三枚一文問各買幾何。

答曰。温柑六枚。計四十二文。緑橘十枚。計三十文。匾橘八十四枚計二十八文。

辯古通源筭草曰。置錢一百。以三因爲三百分。内减共數一百枚。餘二百分爲實。三因温柑價得二十一。内减一。餘二十分。又三因緑橘價得

九。内减一。餘八分併之。得二十八爲法除實得六枚。乃温柑緑橘各六枚之數。實餘三十二分。以原法二十八减去温柑二十分。餘八除實得

四。加先得緑橘共十枚之數。以温柑緑橘共十六枚减都數一百。餘八十四。即匾橘之數。

嚴恭通原笲法今有錢三十五兩四錢。買到桃子四百箇。李子三百箇。棗子二百箇只云桃子一箇。價錢可比李子八箇。比棗子四十箇。問三色各

價若干。答曰。桃子每箇八分。計錢三十二兩。李子每箇一分。計錢三兩。

棗子每箇二釐計錢四錢。術曰。置李子三百箇。以八除之。得三十七箇半。棗子二百箇。以四十除

之。得五箇併桃子共四百四十二箇半爲法置錢三十五兩四錢為實以法除之。得八分爲桃子每箇價。又以八除。得一分爲李子每箇價。又

以四十除。得二釐為棗子每箇價各以原買箇數乗之。得總價。合前問。今有綾一百。五十疋。羅三百疋。絹四百五十疋。總該價錢二萬九千二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