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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

年第 11 期

诺登记与随机抽查监管相结合的行政审批监管模式。加快全省创新创业相关政务事项 开通网上办理、掌上办理,加强知识产权咨询、维权、援助体系建设。发挥大众创业万众 创新省级联席会议统筹作用,建立高效协同机制。完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统计指标 体系。(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大 数据局) (三)完善人力资本服务。培育专业化、国际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人力资源 服务外包和管理咨询、高级人才寻访等业态,完善人才测评和技能鉴定等服务。加快建 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到 2022 年,建成 3 家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责任单 位: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安厅、省外办、省国资委) (四)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发展“互联网 + ”浙江科技大市场,加快浙江知 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培育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在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开展专利导 航试点。完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到 2022 年,每年推动 2000 项授权发 明专利产业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 (五)构建数据资源应用体系。建设数据统一开放平台,编制数据资源共享开放 目录,推动省大数据交易中心建设。构建数据资源开发应用体系,建设行业大数据平 台、特色大数据平台、数据大脑等。到 2022 年,建立 10 个以上行业大数据中心,开展 20 个大数据智能示范应用。(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委网信办、省经信厅、省科技 厅) (六)完善普惠性科技创新券制度。拓宽创新券支持范围,推进长三角地区通用通 兑,促进科研平台、科学实验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到 2022 年,累计新增发放 创新券 15 亿元,服务企业 5 万家次。(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七)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制定创新产品推荐目录,完善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相关措施。探索科技应用示范项目与政府首购相结合的模 式,建立首台(套)示范应用基地和示范应用联盟。对符合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工业企业产品,在实现首台(套)销售后,市县可视情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 (八)强化“双创”氛围营造。全力争取在杭州举办 2019 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活动周主会场活动,积极参与“创响中国”“创客中国”,高质量办好“浙江好项目·创新 创业大赛”等系列活动。定期举办各类“双创”政策解读和培训活动。(责任单位:省发 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科协)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