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11期.pdf/22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

年第 11 期

力量,加快建设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统一协调指挥电梯应急救援工作。各地要将电梯应 急处置数据汇总接入全省电梯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引导电梯制造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 建立电梯安全监控装置或平台,对电梯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提高电梯安全风险预警 预测能力,力求做到可视化、智慧化。(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县〔市、区〕政府 负责) (五)加强企业自律与诚信建设。推动电梯企业开展标准自我声明和服务质量公 开承诺,鼓励开展以团体标准为基础的自愿性符合性评价。建立电梯制造安装、使用管 理、维修保养等相关信息公示制度,引导电梯维修保养企业开展维修保养服务标准自我 声明,鼓励公众和第三方机构参与对电梯使用、维护保养进行监督。组织实施电梯维护 保养单位分类监管和维护保养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构建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将电梯相 关单位的行政处罚情况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强化信用约束。(省市场监 管局负责) (六)提升电梯产品质量和产业水平。积极开展电梯质量提升行动,重点提升电梯 及零部件产品质量和可靠性,推动高端智能电梯制造。引领电梯生产企业开展“标准 化 + 、机器人 + 、物联网 + ”设计与制造创新,实现技术机构、电梯企业及高校产、学、 研、用的同平台开发。打造电梯产业集聚区域品牌,培育“浙江制造”电梯品牌,支持优 势企业参评各级政府质量奖。加快推动电梯产业关键技术标准化工作,鼓励重点企业 制定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加强与国际知名检测认证机构合作,助推国内电 梯产品出口。(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建立健全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将电梯质量安 全工作情况纳入质量和安全责任评价体系。监督指导所属部门及派出机构依法履行监 管职责,及时协调解决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检查本辖区电梯安全监 管工作并通报结果。(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二)完善政策保障。各地要推动电梯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落实国家要求,明确监 管人员和车辆等装备配备标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电梯维护保养质量抽查等经费保 障。(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编制并公布各级电梯安全监管权责清单,明确工作职 责,为全面推进电梯安全监管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实现依照清单尽职免责、失职追 责。(省市场监管局、省应急管理厅负责)积极推动制定《浙江省电梯安全条例》。(省 —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