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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11期.pdf/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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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

年第 11 期

固体废物违法案件信访举报渠道,大力推行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发动群 众,健全公众监督体系,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积极弘扬正面典型,及时公开固 体废物领域典型违法犯罪案例,通过以案说法,彰显我省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 众身体健康的坚定决心,营造执法高压态势,震慑环境犯罪分子,切实保障固体废物 环境安全。 本通知自 2019 年 2 月 15 日起施行。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19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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