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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11期.pdf/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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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

年第 11 期

废物处置设施示范项目,优先支持示范项目改建扩建,在环评审批及项目落地等方面给 予政策倾斜,着力破解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的“邻避效应”,切实提升处置设施 的清洁化、规范化水平。 四、进一步推进存量清零动态化 (一)提升清零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大数据及信息化技术,建设全省固体 废物监管信息系统,动态掌握危险废物产生、贮存信息,加快对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转移 联单、处置资金实行电子化管理,实现对固体废物“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跟踪监管。 (二)压实清零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工业固体废物“动态清零”各环节工作 尤其是产生者的主体责任,建立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资源协调机制,落实“一厂一策”分 类处置方案,滚动落实存量危险废物的清零处置工作,在动态化清零的同时做到规范化 清零。 五、进一步推进高压严管常态化 (一)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 加强物流、资金流的闭环管理,积极探索 建立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资金统一结算平台,对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将处置费 用直接交付运输单位或个人委托其全权处置的,依法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鼓励通过 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重点对象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转移、 利用处置和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抽样审计,着力提升监管水平。加快危险废物产生和 处置企业物流的出入口、贮存场所、产生(处置)设施“三点一线”的视频监控系统建 设。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各地要根据《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 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8 〕266 号)要求,落实对工 业固体废物的日常执法职责,将工业固体废物纳入“双随机”环境执法计划,配合开展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调联动,重拳打击非法 倾倒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对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合力构建实施 严惩重罚制度体系,探索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对违法人员实施行业禁入,使具有重大 环境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一次违法,处处受限”,大幅提升其环境违法成本,净化行业经 营环境。 (三)营造高压严管社会氛围。加强固体废物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建立信息公开 制度,督促相关企业将固体废物产生数量及处置情况等相关信息向公众公开。完善 — 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