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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12期.pdf/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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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

年第 12 期

现机制合作交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市两级联动协调机制,对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给予统筹指导,加强对丽水试点工作的支持。丽水市成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 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推进机构和人员配备。 (二)加强政策支持。支持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资金政策倾斜。建立试点 建设重大项目库,支持落地一批战略性、引领性的重大项目。设立丽水市级生态产品价 值实现试点专项资金,省财政部门在安排相关专项资金和乡村振兴基金时予以倾斜。 支持丽水市建立“两山”创新型复合人才培养基地。 (三)加强评估推广。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适时在全省范围内 推广。争取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在丽水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加强 与沿江省市的经验交流、信息共享。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典型经验做法和创新成果的宣传力度。构建生态文 化传播平台,培育普及生态文化,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大力倡导循环低碳的绿色发展方 式和生活方式,形成政府积极引导、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试点建设氛围。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 “ 4 + 1” 重大项目建设计划 2019 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9〕21 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4 + 1”重大项目建设计划 2019 年实施计划》已经省委财经委员会会议、 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4 + 1”重大项目建设计划 2019 年实施计划项目表》由省发展改革委另行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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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