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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处以上。

(三)推进管网延伸,完善供水格局。大力实施城市管网延伸,按照能延则延、能扩则扩、进村到户要求,保障城市管网延伸段生活用水水质、水量和水压,构建城市供水县域网。乡镇管网按照能并则并、以大带小要求,尽可能形成规模化局域网,并按照城市管网标准建设,为今后乡镇局域网整体并网打好基础。单村管网要按照村庄规划合理布局,结合“四好农村路”等统筹管线埋设。对于高山、海岛等分散供水点的农村居民,应结合下山脱贫等政策优先实施搬迁,近阶段宜采取购置储水罐、家用净水器等措施保障饮水安全。到 2020 年,新增改造主干管(水厂至村口)1.2 万公里以上,新增改造村内管网 2.9 万公里以上,单村供水工程覆盖全省人口规模控制在 15% 以下。

(四)加强水厂建设,规范净化消毒。强化水厂水质净化处理设施建设,以及消毒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运行管理,配齐净化消毒设施设备。水厂制水必须具备净化消毒工艺,配备自动化消毒设施,长距离输水工程要合理增加二次消毒工艺,单村水厂宜采用重力式一体化净化设备。严格规范净化、消毒等制水环节操作流程,保障净化消毒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严格水质检测,乡镇水厂必须配备独立的水质化验室,每天开展水质自检,单村水厂要定期抽检送检。到 2020 年,新增净水设施 2900 座以上、消毒设施 2800 座以上,实现县域水质检测和监测全覆盖。

(五)坚持县级统管,健全长效机制。建立以县为单位的管护机构或明确水务公司,对县域内农村供水工程实行统一专业化管护,可因地制宜采用直接管护、物业化管护等多种方式。全面落实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水源保护、水质监测评价“三同时”制度。全面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开展规范化建设,保护区(范围)的边界要设立地理界标、警示标识或宣传牌,引导村级组织将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全面开展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建设,努力实现农村供水工程在线监测监控,推进水厂、管网信息化管理。2019 年 6 月底前,全面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长效管护机制。

(六)严格水费征收,促进良性发展。全面按规定落实农村供水工程用地用电税收等优惠政策,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水价,推行分类水价、阶梯水价制度。全面收取水费,严格农村饮用水一户一表计量收费,到 2020 年,新增改造一户一表 131.5 万个。探索建立适合我省农村供水实际的市场化运行机制。

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