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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 年第 3 期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各市、县〔市、区〕政府)

二、加强协同发展,促进产业融合

(一)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物流发展。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提升改造工程,拓展服务网点功能,利用服务网点开展快递存取业务,完善末端物流网络。合理规划和布局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或中转站。整合农村现有运输资源,探索发展“移动互联网 + 众包”模式。发展产地预冷、冷冻运输、冷库仓储、定制配送等全冷链物流,为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提供物流配送支撑。打造农村物流品牌,鼓励先进模式应用,提升农村物流企业运营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邮政管理局)

(二)优化社区电子商务物流发展。鼓励各地将智能快件箱建设纳入便民服务等民生工程项目库,大力推进社区、高等院校、商务中心、地铁站等物流末端节点布局。支持传统信报箱智能化改造,推动邮政普遍服务与快递服务一体化发展。鼓励快递企业开展投递服务合作,建设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开展联收联投。鼓励快递物流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与连锁商业机构、便利店、物业服务企业、高等院校开展合作,促进服务资源统筹利用,提供集约化配送、网订店取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商务厅,各市、县〔市、区〕政府)

三、优化物流布局,完善基础设施

(一)加强基础设施用地保障。各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中统筹安排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鼓励优先利用批而未供土地。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建设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项目的,可在 5 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5 年期满后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采取协议方式办理。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旧仓库和存量土地建设快递物流服务设施。(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县〔市、区〕政府)

(二)加强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引导快递物流企业完善基础设施网络布局,加强快件处理中心、航空及陆运集散中心和基层网点等网络节点建设,构建层级合理、规模适当、需求匹配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网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各市、县〔市、区〕政府)

(三)推进园区建设与升级。推动电子商务园区与快递物流园区协同发展,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提高区域辐射能力。稳步推进快递物流园区建设,推动快递物流园区在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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