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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临空经济示范区、跨境电子商务空港物流园区等建设,大力培育航空总部、智慧物流及关联产业,发展全货机航线,拓展专线物流,提升航空物流国际化水平,补齐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短板,支撑打造“21 世纪数字丝绸之路”战略门户。(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机场集团,有关市政府)

五、加大公路货运治理力度

(一)强化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各市政府加快公布重点货源单位清单,纳入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范围,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全面落实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推动治超信息共享,实施溯源管理和责任追究,依法稳步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实施非现场执法异地处罚。全面推行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和违法失信清单制度,严格执行“一超四罚”等措施。充分利用经济杠杆,研究实施对超限超载货车惩罚性措施。到 2020 年底,高速公路货车平均违法超限超载率不超过 0.5%,普通公路货车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各市政府)

(二)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稳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加强营运车辆排查和现场执法监管,督促行业、企业加快更新淘汰不合规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更新替代。指导推进中置轴汽车列车示范运行,推广应用轻量化挂车。(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各市政府)

六、推动多式联运市场发展

(一)组建运营市场主体联盟。以破除市场壁垒、促进物流链整合为目标,加快组建以省属大型国有交通企业、民营领军企业为主体,各环节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运营商联盟。探索组建快递物流空公铁多式联运联盟、公铁水多式联运联盟。支持货运市场企业通过整合、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推动形成有利于“四港”联动发展的市场化机制。(责任单位:省交通集团、省机场集团、省海港集团、杭州铁路办事处)

(二)培育龙头企业和重点物流园区。鼓励港航、铁路等运营主体深化业务合作,提升跨运输方式货运组织能力,形成一批以港口为核心的多式联运龙头企业。重点支持省内海港龙头企业以市场化方式整合相关长江港航和货运铁路资源,做大江海、海铁联运市场。加快推进重点物流园区衔接两种以上运输方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杭州铁路办事处、省海港集团,有关市政府)

(三)强化联运服务规则衔接。推进航运、港口、铁路企业在票据单证格式、运价计费规则、货类品名代码、包装与装载要求、安全管理制度、货物交接服务规范、保价保险理赔标准、责任识别等方面有效衔接。加强浙江、宁波两个电子口岸平台合作,强化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