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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8期.pdf/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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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

年第 8 期

(三)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加快推进已核准和在建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建成投 产,切实提高汽车产能利用率。建立全省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库,加快谋划招 引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和示范区、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和高端乘用车、高端重型卡车、智 能汽车、关键零部件等重点项目建设。 (四)加大政策扶持。加大对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在资源要素、重大技术 攻关、创新平台建设、大院名校和高端人才引进等方面予以支持,开展智能汽车和新能 源汽车在上路测试、示范应用、标准制定和规则创新等先行先试。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 应用补助政策。对重大汽车产业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 (五)支持设立产业基金。发挥政府产业基金的引导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各类资本 设立汽车产业基金,重点投向智能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支持汽 车产业大项目推进、大企业培育、关键共性技术突破、产业链和创新链打造等。鼓励金 融机构对智能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等研发和产业化项目提供信贷、担保等支持。 (六)加强监测分析。建立产能信息报送制度,各设区市对本地区汽车项目建设进 度、汽车产销情况、产能利用率等定期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建立监测分析制 度,省级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汽车产业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深入分析产能利 用率变动情况,及时研究汽车产业发展中的问题,并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确保汽 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 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浙政办发〔2019〕4 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主动适应融资担保行业改革转型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促进 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 〕43 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促进融 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策扶持与市场主导相结合,服务发展与防控风险并重,明确服务小微企业和 —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