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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8期.pdf/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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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

年第 8 期

“三农”融资担保的准公共产品功能定位,确保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较快增 长,融资担保费率保持较低水平,实现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可持续发展,为小微企业和 “三农”提供更好的融资担保服务。到 2022 年,全省融资担保公司总资本达到 600 亿 元以上,形成 6000 亿元以上的担保能力。 二、大力发展融资担保业务 (一)构建公平诚信的银担合作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与融资担保公司 合作的信贷资源,合理确定融资担保公司的担保放大倍数和风险分担比例,不收或少收 担保公司业务保证金;对运作规范、资本实力和风控能力强的融资担保公司承保项目实 行优惠利率。融资担保公司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向合作银行披露公司有关业务活动 和财务状况等信息。各级政府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化与融资担保公司的合作,并 将银担合作情况作为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考量因素之一。(责任 单位:浙江银保监局、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列第一位的为 牵头单位,下同) (二)鼓励开展多元化的融资担保业务。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创新 担保产品,提高差异化服务水平。规范融资担保公司为企业互联网借贷、融资租赁、商 业保理、票据承兑、信用证等债务融资提供的担保业务,以及为企业发行债券、基金产 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等提供的担保业务。支持经营稳健、财务状 况良好的融资担保公司开展诉讼保全担保、工程履约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等非 融资担保业务,支持小微企业参与重大工程建设。(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 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浙江证监局) (三)创新多种反担保方式。鼓励融资担保公司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有效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推广应收账款、股权、知识产权、排污权、林权、收费权、特许经营权、购买 服务协议预期收益、生产订单、农业保单、仓单、渔船、大型农机具等作为反担保措施的 担保业务;探索期权换担保、分红换担保、产业链担保、政府采购中标合同、出口退税账 户等作为反担保措施的担保业务以及由融资担保公司作为反担保保证人的担保业务; 探索利用工程供水、供热、发电、污水垃圾处理等预期收益质押作为反担保的担保业务。 (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人 行杭州中心支行) 三、加快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一)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服务网络。各市、县(市、区)政府要设立由地方财 —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