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8期.pdf/3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 年第8 期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涉农资金 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浙政发(2019] 7 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宁波除外) ,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提高涉农资金使用绩效,助推乡村振兴,根据4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 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兴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 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计划(2018一2022 年) ) 的通知》精神,现就建立 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 八八战略”为总纲,围绕乡村 振兴战略实施,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重 要内容,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供给,加强财政支农政策顶层设计,对行业内涉农资 金在预算编制环节进行源头整合,行业间涉农资金主要在预算执行环节进行统筹,理顺 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厘清涉农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创新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 改革和完善农村投融资体制,不断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为推动 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到 2020 年,构建起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 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并根据涉农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 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以及转移支付制度改革,适时进行调整完善。

二、推进行业内涉农资金整合

(一) 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政策体系。省级纳入清单管理的涉农专项转移支 付资金 ,根据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并按程序设立,聚焦聚力省 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对交叉重复的政策内容予以清理整合。继续深化财政支农 体制机制改革 ,进一步明确涉农资金政策目标、扶持对象.补助标准实施期限、绩效 管理等内容,集中财力支持迫切需要解决的薄弱和关键环节。( 省财政厅、省发展改 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负责,2019 年基本完成并 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