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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8期.pdf/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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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

年第 8 期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研发机构、发明专利全覆盖。落实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经 营业绩考核制度,将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视同利润纳入考核。 三、优先支持实施科研项目。省科技厅通过重大科研项目实施、研发平台建设等加 大对企业创新研发的支持力度。对传统产业企业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 3% 、 高新技术产业企业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 5% 的,以及创新能力较强 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在申报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平台、人才项 目等)时给予优先支持。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按企业隶 属关系由科技行政部门按国家规定予以配套,项目申报前明确配套资金。市县科技部 门参照本规定提出相应举措。 四、持续加大企业培育力度。建立科技型企业数据库和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加强 对入库企业的个性化辅导和服务。有条件的市县对后备库入库企业、新认定的高新技 术企业等给予奖励。经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增收上交 省当年增量部分,全额返还所在市、县(市)。支持有创新需求的企业申领创新券,将企 业开展研发活动并有研发经费支出作为创新券扶持的重要条件,鼓励创新券支持范围 覆盖技术创新全过程,省财政对提供服务的省级创新载体,按照政策支持范围内上年度 实际兑付总额给予不超过 30% 补助,并纳入年度部门预算。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支 持龙头企业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力量,建立创新联合体。 五、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下放科技成 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鼓励科研人员服务企业科技创新,解决企业技术难题,推动科 技成果在企业转化落地,符合条件的高校院所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 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 50% 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科研人员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 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完善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和统计体系,横向科研经费按合同由 高校院所自主管理、规范使用。支持高校院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台鼓励科研人员承 接横向项目的政策举措和分类评价标准。改革省级科技项目立项机制,单个横向项目 实际到账 500 万元及以上的,企业自主验收合格后,可视作自筹资金的省重点研发计划 项目。 六、赋予创新主体更大自主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简信息和材料报送, 有关单位不得随意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填报各种信息或报送材料。赋予科研人员更大 技术路线决策权,科研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项目需要,按规定自主组建科研团队,并结 — 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