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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8期.pdf/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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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

年第 8 期

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从重过程管理向重项目目标和标志性成果转 变,加强对科研项目结果及阶段性成果的考核,实施过程中的管理主要由项目承担单 位负责。 七、推动首台(套)示范应用。 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对首台 (套)、浙江制造精品等创新产品采用首购、订购等方式采购,促进创新产品的研发和示 范应用,加大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提高技术装备研发的前瞻性和针对性,提升 创新产品供给能力和市场认可度,加强供需对接,形成市场需求与研发示范相互促进的 格局。 八、不断强化科技金融支持。省创新引领基金突出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和生命健 康,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领域和传统产业升级改造,重点支持对经济社会发展 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重大创新项目、科创板重点培育企业及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高新 技术企业,引导社会资本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未来新兴产业。 九、优化完善办税申报流程。 各级税务部门应严格落实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 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切实减轻纳税人 办税负担。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由税务部门直接转请地 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鉴定意见,科技部门应及时回复意见。企业承 担省部级(含)以上科技项目的,以及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不再需要 鉴定。 十、建立专人专岗服务机制。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市、县(市、区)税务部 门应落实专人,为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等实时答疑解惑、消除顾虑。市县科 技部门应安排专人,组织力量开展辅导,帮助指导企业完善研发会计科目的设置和账务 归集,规范基础资料管理。 十一、加强统计监测分析服务。省市县科技、经信、教育、财政、税务、统计等相关部 门协同开展调查,在台州市开展先行先试,解剖麻雀,摸清政策落实情况,并提出进一步 落实各项创新政策的举措。通过政策宣讲、业务培训和上门服务,全天候、立体式地帮 助企业及时掌握统计监测方法的变化,掌握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统计、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管理等工作中有关研发经费等指标口径的联系和差异。针对企业需求,及时整理发 布有关统计监测数据。 十二、强化考核评价督促落实。把研发经费投入和强度作为核心指标,纳入市县党 政领导科技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对实施科技新政、构建十联动创业创新生态系统成效明 — 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