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清史紀事本末(七).djvu/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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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處之英官如有文件致駐藏大臣及漢番各官均應由該官接遞將來他處如添設商埠亦應

仿此辦理六因藏番不遵約章開罪英國邊務大臣妄動兵釁應由藏賠給兵費五十萬磅合盧

布七百五十萬元勻作三年付給以西厯千九百零五年元旦爲首期至該欵定於何地交收應

由英國先行咨會或卽在大吉嶺交收七因欲將前六欵實力辦到故印兵英兵仍行留駐春丕

(卽城備)俟三年後商埠已開賠欵已淸方行撤退否則仍駐該處八由印度邊界至江孜及

前藏地方凡扼塞之區均須由藏番修改平易九此後如不經英國允許則無論何國人不得典

賣租給西藏土地又不得預聞一切應辦事宜又無論何國不得派遣官民到藏協同藏番辦理

各事又不得干預修道並築路開礦等事又各樣恆產及一切值錢產業不得自與外人抵押對

換租賣十此約由英國邊務大臣榮赫鵬與達賴喇嘛勒朗結於九月二日(西厯)在西招畫

押葢印約文用英文及番文繕寫以英文爲準約旣成翌日有泰據以電吿政府猶以從權辦理

先行簽約爲請並言勒朗結潛逃請卽傳旨禠革詔以西家子達西剌麻代任而嚴緝勒朗結卽

令有泰與英使協商藏地通商之事旋俄德美義公使環起抗議而俄尤劇其駐京公使璞科第

屢向外務部聲言中國若輕易開放西藏則中國須將庫倫新疆等地事權讓俄亦須另立專約

於是政府始發電責有泰使廢約有泰電請專派全權政府仍令其竭力議駁並命川督錫良赴

巴塘與有泰協商錫良覆奏藉口於川省患旱土匪蠭起辭不往至是命直隸津海關道唐紹儀

開缺以三品京堂候補加副都統銜授爲全權大臣前往西藏商改英藏條約

三十二年夏四月外務部侍郎唐紹儀與英使薩道義訂藏印正約六條於北京成紹儀自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