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箕田考.djvu/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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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死之資,故姬周之有天下也,順天因人,增爲百畝,且

制井田之法,八家同井,中置公田,春則出在田廬,冬則

入聚邑宅,其制始大備。自質而文,其因革損益,勢有不

容已也。或以朱子改治溝洫、多費人力之說,有疑於孟

子之言,此則恐未然。孟子曰:「佚道使民,雖勞無怨。」朱子

亦嘗論「革命易代,大而建正用數,小而書文車軌-{并}-皆

改作,以新一代耳目」-{云}-,則-{况}-此制民常産實發政施仁

之大者,豈可計其少費、不與俱變乎?以此推之,吾知朱

子此說,或出於一時門人問答,而非平生之定論也。嗚

呼!關閩諸賢,俱以王佐之才、生丁叔季之時,慨然以挽

回三代爲任,收拾殘經、討論遺制,殆無所不用其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