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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戒断症状

一般而言,中枢神经兴奋剂戒断症状较轻,不需要特殊药物治疗。在戒断期,患者若出现明显的抑郁、焦虑时,可考虑使用抗抑郁药物。如口服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氟西汀20~40 mg/d、或帕罗西汀20~40 mg/d、或舍曲林50~150 mg/d;也可使用去甲肾上腺素和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如文拉法辛75~150 mg/d;对于伴有失眠患者,建议使用去甲肾上腺素和特异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如米氮平15~30 mg/d口服;若使用三环类抗抑郁药,如米帕明(丙咪嗪),则从小剂量25 mg/d口服用起,逐渐增加到100~150 mg/d口服。对于失眠较严重的患者短期内使用地西泮对症治疗。

(四)精神病性障碍

根据患者精神病性症状的严重程度以及护理的合作程度选择肌内注射或者口服给药的模式。

对于不合作患者,可选择肌内抗精神病药物,如氟哌啶醇、齐拉西酮等,必要时24小时内每6~8小时重复1次,出现肌张力障碍可以注射东莨菪碱0.3 mg来对抗。

口服给药优先考虑使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如利培酮、帕利哌酮、喹硫平、奥氮平等。个体化,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加至治疗剂量,待幻觉、妄想症状消失后可以逐渐停止使用。对于多次复发,且有明显的行为紊乱、幻觉、妄想的患者,可考虑延长抗精神病药物治疗时间,如在监测不良反应的基础上,使用抗精神病药物长效制剂,以控制复吸所导致的精神病性症状、行为紊乱等。

第五节 大麻使用所致障碍

大麻及衍生物(cannabis and its derivatives)指所有从大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