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贯彻执行国务院批转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关于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加强文物保护管理的报告》的通知(鲁革发〔1977〕122号).pd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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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附后)予以公布。各地应遵照国务院发布的《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抓紧对这些文物保护单位划出保护范围,做好标志说明,逐步建立档案,落实保护管理的单位,同时,要加强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并根据当地文物分布情况,分别确定公布地、市、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三、坚决贯彻执行“重点保护,重点发掘,既对基本建设有利,又对文物保护有利”的方针。在有重要古遗址和古墓葬的地方,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时,要对农田建设、文物保护或发掘工作统筹兼顾,全面安排。有的作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遗址、古墓葬必须长期保存,不宜进行大规模平整深翻土地和兴修水利,因而,对当地生产队农业增产有一定的影响,需要在粮食征购和化肥供应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以保证不影响当地群众的生活。在基建、水利工程、建设大寨田中,发现文物要及时报告文化主管部门。目前没有列入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革命遗址、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刻等,不准随意破坏。发掘清理工作要严格执行报批 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施工。出土文物概归国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