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CADAL02017155 明實錄:明穆宗實錄(一).djvu/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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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稱慶。○癸丑,禮部言:「 大行皇帝大喪成服已畢,惟 皇上 念 宗廟 社稷之重,少節哀情,出御宣治門聽政。」 
上報可, 命以元年正月二日,御門視事,具儀來聞。
○禮部又言:「歲暮大 祫,孟春時享,皆國之大禮。我 皇上承奉 宗祧,宜親致祭,而  大行皇帝服制未除, 皇上哀慕方殷,不敢遽請。考之古禮 云:『不與祭則攝。』而說者以為有故,乃不與祭,如居喪之屬是也。 今次二祭,請遵弘治十八年例,暫遣官攝事,樂設而不作,鴻臚 寺免請陞殿。 皇上即喪次致齋,恭候釋服,遇有大祭,仍遵  祖宗舊制。 聖駕親行,其陪祀官員,今亦在二十七日之內,宜 俱令暫免。俟釋服之後,恭陪如常。」
從之。
○甲寅,命欽天監造《隆 慶元年大統曆》,通行天下。
○乙卯,禮部進《宣治門視事儀註》:「隆 慶元年正月初二日早, 上衰服御宣治門視事,文武百官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