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CADAL02017156 明實錄:明穆宗實錄(二).djvu/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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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總正萬事,以為順承之實。雖深宮燕私,人所莫窺,而常若  上帝之鑒觀;雖號令臣民,靡不如意,而常若 嚴父之譴誡。瑞 應之來,修德以副之;災異之見,引咎以回之,如此而 上天有 不篤佑,景福有不熾昌,臣所未信也!」

其四曰《法祖》:「蓋 祖宗 立業,其更事詳,則其防患也深;其謀慮遠,則其立法也密。故子 孫承之,自可以世守而無弊。茍非至於大壞,未可輕變也。前代 人主或自作聰明、狹小制度,或庸昧寡識、蔑棄典章,往往亂其國 家,可為永戒。洪惟我 太祖肇造鴻圖, 成祖嗣承大烈,其勞 心焦思、垂訓立法,以為子孫萬世計,至宏遠矣。願 陛下深思 貽謀之孔艱,務全繼述之大孝。以天下者, 祖宗之經營,必法 其所以治;人民者, 祖宗之蕃息,必法其所以養;官爵者, 祖 宗之建置,不可授之非其人;府庫者, 祖宗之蓄藏,不可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