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已校对
用动力制动为主、空气制动为辅、相互配合使用的方法,并应做到:
- 内燃机车在提、回动力制动手柄时,要逐位进行,至“1”位时应稍作停留。电力机车给定制动励磁电流时,电流的升、降要做到平稳。
- 制动电流不得超过额定值。
- 动力制动与空气制动配合使用时,应将机车制动缸压力及时缓解为0(设有自动控制装置的机车除外)。
- 需要缓解时,应先缓解空气制动,再解除动力制动。
- 多机牵引使用动力制动时,前部机车使用后,再通知后部机车依次使用;需要解除动力制动时,根据前部机车的通知,后部机车先解除,前部机车后解除(装有重联线和同步装置机车运行时除外)。
第三十四条 当发现列车失去空气制动力或制动力减弱危及行车安全时,紧急制动可以同步投入动力制动的机车,司机应立即使用紧急制动,并将动力制动投入达到最大值,在确认动力制动发挥作用后,使用单阀缓解制动缸压力至150kPa以下(设有自动控制装置的机车可不进行单阀缓解操作)。有运转车长(车辆乘务人员)值乘的列车,司机迅速通知运转车长(车辆乘务人员),使用车辆紧急制动阀停车;装有列尾装置的列车,司机应采取列尾装置主机排风制动措施使列车停车,停车前适当撒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