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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下午約6時14分,嫌犯蘇嘉豪、嫌犯鄭明軒帶同乙、丙、丁以及約五十多名遊行人士來到衣灣斜巷與聖珊澤馬路交界處停留,之後兩名嫌犯走到上述封鎖區域,並宣稱需前往禮賓府遞交請願信及發表訴求。

特警隊人員向嫌犯蘇嘉豪和嫌犯鄭明軒解釋禮賓府並不接受請願及接受信件,並向兩名嫌犯告知如遞交請願信可前往南灣湖景大馬路政府總部,且警方願作出相關安排,但兩名嫌犯不置可否。

兩名嫌犯之後帶同乙、丙、丁及約五十多名遊行人士步行至竹仔室斜巷與聖珊澤馬路交界處停留並進行集會。期間,兩名嫌犯再次向在場人士及記者發表他們的訴求。

基於上述集會活動已妨礙現場之行人及車輛通行,治安警察局警長甲透過揚聲器數次清晣地向嫌犯蘇嘉豪、嫌犯鄭明軒等集會遊行人士作出以下警告:「由於你們之行為已等同非法集會,故必須立即離開,否則將會觸犯加重違令罪」。

雖然嫌犯蘇嘉豪、嫌犯鄭明軒清楚聽到警方依法作出之上述警告,亦清楚理解上述警告之內容,但仍帶同其他上述人士繼續步行至附近西望洋馬路的西望洋公園對開位置停留並進行集會。期間,該兩名嫌犯除了再次向在場人士及記者發表訴求外,還鼓動其他在場人士將載有訴求之傳單摺疊成紙飛機擲進禮賓府內。

隨後,嫌犯蘇嘉豪、嫌犯鄭明軒帶同乙、丙、丁以及十多名遊行人士步行至西望洋馬路與聖珊澤馬路交界處(即禮賓府後方) 繼續集會,准備將手持的紙飛機擲進禮賓府內。

基於上述集會活動已妨礙現場之行人及車輛通行,治安警察局警長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