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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由簽名確認後由檢察長辦公室全數支付,付款單據編號為1922。(附件8.2第361頁至第375頁)

  • 2010年11月份,王顯娣作出的長途電話費及長途短訊費合共澳門幣534.78元,有關費用由麥克寧按照被告何超明的指示,以“公務”為由簽名確認後由檢察長辦公室全數支付,付款單據編號為2080。(附件8.2第376頁至第388頁)
  • 2010年12月份,王顯娣作出的長途電話費及長途短訊費合共澳門幣498.23元,有關費用由麥克寧按照被告何超明的指示,以“公務”為由簽名確認後由檢察長辦公室全數支付,付款單據編號為2318。(附件8.2第389頁至第401頁)
  • 2011年1月份,王顯娣作出的長途電話費及長途短訊費合共澳門幣763.31元,有關費用由麥克寧按照被告何超明的指示,以“公務”為由簽名確認後由檢察長辦公室全數支付,付款單據編號為0248。(附件8.2第403頁至第417頁)
  • 2011年2月份,王顯娣作出的長途電話費及長途短訊費合共澳門幣648.76元,有關費用由麥克寧按照被告何超明的指示,以“公務”為由簽名確認後由檢察長辦公室全數支付,付款單據編號為0440。(附件8.2第418頁至第434頁)
  • 2011年3月份,王顯娣作出的長途電話費及長途短訊費合共澳門幣607.44元,有關費用由麥克寧按照被告何超明的指示,以“公務”為由簽名確認後由檢察長辦公室全數支付,付款單據編號為0632。(附件8.2第435頁至第447頁)
  • 2011年4月份,王顯娣作出的長途電話費及長途短訊費合共澳門幣431.48元,有關費用由麥克寧按照被告何超明的指示,以“公務”為由簽名確認後由檢察長辦公室全數支付,付款單據編號為0806。(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