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08 (1700-1725).djvu/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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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近,遠天之所遠,大天之所大,小天之所小。是故天 數右陽而不右陰,務德而不務刑。刑之不可任以成 世也,猶陰不可任以成歲也。為政而任刑,謂之逆天, 非王道也。

天辯在人

難者曰:「陰陽之會,一歲再遇於南方者以中夏;遇於 北方者以中冬。冬喪物之氣也,則其會於是何如?金 木水火,各奉其所主,以從陰陽,相與一力而並功,其 實非獨陰陽也,然而陰陽因之以起,助其所主,故少 陽因木而起,助春之生也;太陽因火而起,助夏之養 也;少陰因金而起,助秋之成也;太陰因水而起,助冬 之藏也。陰雖與水並氣而合冬,其實不同,故水獨有 喪,而陰不與焉。」是以陽陰會於中冬者,非有喪也。春 愛志也,夏樂志也,秋嚴志也,冬哀志也。故愛而有嚴, 樂而有哀,四時之則也。喜怒之禍,哀樂之義,不獨在 人,亦在於天;而春夏之陽,秋冬之陰,不獨在天,亦在 於人。人無春氣,何以博愛而容眾?人無秋氣,何以立 嚴而成功?人無夏氣,何以盛養而樂生?人無冬氣,何 以哀死而恤喪?天無喜氣,亦何以煖而春生育?天無 怒氣,亦何以清而秋殺就?天無樂氣,亦何以疏陽而 夏養長?天無哀氣,亦何以激陰而冬閉藏?故曰:「天乃 有喜怒哀樂之行,人亦有春秋冬夏之氣」者,合類之 謂也。匹夫雖賤,而可以見德刑之用矣。是故陰陽之 行,終各六月,遠近同度,而所在異處。陰之行,春居東 方,秋居西方,夏居空右,冬居空左,夏居空下,冬居空 上,此陰之常處也。陽之行,春居上,冬居下,此陽之常 處也。陰終歲四移,而陽常居實,非親陽而疏陰,任德 而遠刑,與天之志常直,陰空處稍取之以為助。故刑 者德之輔,陰者陽之助也,陽者歲之主也。天下之昆 蟲,隨陰而出入,天下之草木,隨陽而生落,天下之三 王,隨陽而改正,天下之尊卑,隨陽而序位,幼者居陽 之所少,老者居陽之所老,貴者居陽之所盛,賤者當 陽之所衰。藏者言其不得當陽,而當陽者,臣子也,陽 者,君父是也。故人主南面,以陽為位也。陽貴而陰賤、 天之刑也。《禮》之尚右。非尚陰也。敬老陽而尊成功也。

陰陽位

「陽氣始出東北而南行,就其位也。西轉而北入,藏其 休也;陰氣始東南北行,亦就其位也;西轉而南入,屏 其伏也。是故陽以南方為位,以北方為休;陰以北方 為位,以南方為休。陽至其位而大暑熱,陰至其位而 大寒凍。陽至其休而入化於地,陰至其伏而避德於 下。是故夏出長於上、冬入化於下者,陽也。夏入守虛 地於下,冬出守虛位於上者,陰也。陽出實入實,陰出 空入空。天之任陽不任陰,好德不好刑」如是也,故陰 陽終歲各一出。

陰陽終始

「天之道終而復始。故北方者天之所終始也,陰陽之 所合別也。冬至之後,陰俛而西入,陽仰而東出。出入 之處,常相反也。多少調和之適,常相順也。有多而無 溢,有少而無絕。春夏陽多而陰少,秋冬陽少而陰多。 多少無常,未嘗不分而相散也。」以出入相損益,以多 少相溉濟也。多勝少者,借入入者,損益而出者。缺六字

「動而再倍」:常乘反衡再登之勢。缺五字。

之相報,故其氣相俠,而以變化相缺六字。

陰陽之氣俱相併也。《中春》以缺七字此見。

之天之所起其氣,積天之所廢其氣。缺一字「故至春少 陽東出就木,與之俱生;至夏太陽南出就火,與之俱 煖。此非各就其類而與之相起,與少陽就木,太陽就 火,火不相稱,各就其正,此非正其倫與?」至於秋時,少 陰興,而不得以秋從金,從金而傷火,功雖不得以從 金,亦以秋出於東方,俛其處而適其事,以成歲功。此 非權與陰之行,固常居虛而不得居實,至於冬而止。 空虛太陽乃得北就其類而與水起寒。是故天之道 有倫有經。有權。

陰陽義

天道之常,一陰一陽。陽者天之德也,陰者天之刑也。 迹陰陽終歲之行,以觀天之所親,而任成天之功,猶 謂之空,空者之實也。故清漂之於歲也,若酸鹹之於 味也,僅有而已矣。聖人之治,亦從而然。天之少陰用 於功,大陰用於空,人之少陰用於嚴,而大陰用於喪。 喪亦空,空亦喪也。是故天之道,以三時成生,以一時 喪死。死之者,謂百物枯落也;「喪之」者,謂陰氣悲哀也。 天亦有喜怒之氣,哀樂之心,與人相副,以類合之,天 人一也。春,喜氣也,故生;秋怒氣也,故殺;夏,樂氣也,故 養;冬哀氣也,故藏。四者天人同有之,有其理而一用 之。與天同者大治,與天異者大亂。故為人主之道,莫 明於在身之與天同者而用之,使喜「怒必當義乃出, 如寒暑之必當其時乃發也;使德之厚於刑也,如陽 之多於陰也。是故天之行陰氣也,少取以成秋,其餘 以歸之冬;聖人之行陰氣也,少取以立嚴,其餘歸之 喪。」喪亦人之冬氣,故人之大陰,不用於刑而用於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