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10 (1700-1725).djvu/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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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便滿,不「如月之生明有漸,亦不知此何說也。」愚竊 以意度之,夫星去日雖近,而光亦滿,不如月之生明 有漸,則似乎星自有光,不待受日光以為光者。星若 果自有光,烏知月之不亦自有光乎?若月之所以有 魄者葢?日月與星雖總謂之「三光」,而陰陽大小則異 焉。是故日為太陽,猶四象之老陽,六十四卦之《乾卦》, 是純乎陽之象也。月為太陰,猶四象之老陰,六十四 卦之《坤卦》,是純乎陰之象也。日純乎陽,故其光獨盛, 而其體四面皆光。月純乎陰,故光不及日,其體半光 而半晦,光乃其面,晦乃其背,即所謂魄爾。日全體光, 而月半體光者,陽全陰半之意也。至於星,則陰陽合 體而不純矣。文公謂「緯星是陰中之陽,經星是陽中 之陰,陰中之陽,陽中之陰,猶四象之少陽少陰。」六十 四卦中,凡陰陽合體之六十二卦,是不純乎陽,不純 乎陰之象也。不純乎陰,故其光皆全,不如月之半明 半晦;不純乎陽,故其光雖全,而不如日之獨盛也。三 光之體不同,恐或如此。星既本自有光,則近日遠日 光皆圓滿,不必致疑可也。獨月之近日遠日,而光有 盈虧之異,則未得其說。竊以為「日君象月,臣象臣,主 敬君,故月常面日而不敢背,此其光所以生而滿,自 滿而虧,皆以漸而進退也。」此即沈氏「彈丸以粉塗半, 側視對視」之說,但彼主日耀之光,此主月自有光為 異耳。至于「日君月臣,臣主敬君,月常面日」之說,何以 知其然耶?曰:以九行與黃道離合遠近之勢而知之 也。觀九行與黃道相交相去之勢,則知月之光。月既 不敢當日道而行又不敢去日道太遠,遠去不過六 度而已,甚則日失中道,則月亦變行。月于行之常變 皆不違乎日,如此非臣敬君之意而何?如此則常面 日而不敢背,亦何足怪乎?既曰月自「有光,則地影遮 隔之疑可釋矣,然則日月有時而食,何也?」曰:「月常面 日,魄乃其背,則朔月揜日而日食,亦自與先賢之說 不相背。但朢月之食,則張衡所謂對日之衝有暗虛 者,月若朢行黃道,則適與之值,故為所揜而食耳。」曰: 「然則對日之衝何故有暗虛在彼?」曰:「天象所有,有非 人所能盡知者。對日」之衝與太陽遠處,往往常自有 幽暗之象在焉。其大如日,與日同運,亦未可知也。既 不能凌倒景,傍日月,以目擊其實,則只當以古人此 說為據而已,尚何言哉。鑿說謬妄,豈曰可信?疑不敢 蓄,姑筆于此,以俟知道云爾。或疑在《易》,「坎為水,又為 月,水光在內,可以鑑形于內,而不可以照物于外。故 月之」體如水之黑,非受日光則無以照物于外。今曰 「月自有光」,則與水異矣。曰「日月在天之象也」,豈可以 為盡同于地之水火哉?假如日月盡同于水火,則合 朔月或食日之時,火何以不熄,水何以不燥?而日月 尚得兩無恙乎?況辰星明謂之水星,其體尚不如水 之黑而自有光,則月自有光,又何可疑之有?

《張行成論月行》

《觀物》。張氏曰:「日月冬至以後,行陽度而漸長,夏至以 後,行陰度而漸短。雖以陽臨陰,為客之體,亦不敢自 肆也。諸曆家說,月一日至四日行最疾,日夜行十四 度餘五日至八日,行次疾,日夜行十三度餘。自九日 至十九日,其行遲,日行十二度餘二十日至二十三 日行又小疾,日夜行十二度。餘二十四日至晦,行又」 太疾。日夜行十四度餘。以一月均之,則日得十三度 十九分度之七也。遠日則明生而行遲,近日則魄生 而行疾,有君臣之義焉。

月部藝文一

《月賦》
漢·公孫乘

月出皦兮,君子之光。雞舞于蘭渚,蟋蟀鳴于西堂。 君有禮樂,我有衣裳。猗嗟明月,當心而出。隱懸巖而 似鉤,蔽修堞而分鏡。既少進以增輝,遂臨庭而高映。 炎日匪明,皓璧非淨。躔度運行,陰陽以正。文林辯囿, 小臣不佞。

《月賦》
宋·謝莊

陳王初喪應劉,端憂多暇。綠苔生閣,芳塵凝榭,悄焉 疚懷,不怡中夜。乃清蘭路,肅桂苑,騰吹寒山,弭蓋秋 阪。臨濬壑而怨遙,登崇岫而傷遠。于時斜漢左界,北 陸南躔,白露曖空,素月流天。沈吟齊章,殷勤陳篇,抽 毫進牘,以命仲宣。仲宣跪而稱曰:「臣東鄙幽介,長自 丘樊,昧道懵學,孤奉明恩。臣聞沈潛既義,高明既經, 日以陽德,月以陰靈。擅扶桑于東沼,嗣若英于西冥。 引元兔于帝臺,集素娥于后庭。朒脁警闕,胐魄示沖, 順辰通燭,從星澤風。增華台室,揚彩軒宮,委照而吳 業昌,淪精而漢道融。若夫氣霽地表,雲斂天末,洞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