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10 (1700-1725).djvu/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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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

《小雅漸漸之石篇》

月離于畢,俾滂沱矣。

月離陰星則雨。

《禮記》

《禮運》

「播五行於四時」,和而後月生也。是以「三五而盈,三五 而闕。」

陳注月之盈虧,由于日之遠近。「四序順和,日行循軌」,而後月之生明,如期望而盈、晦而死,無朓朒之失也。大全長樂陳氏曰:「三五者,數之所變。故數之至於三五,則為五行生數之極,而月所以盈;又積之至於三五,則為五行成數之極,而月所以闕也。」

《鄉飲酒義》

月者,三日則成魄,三月則成時。

「月者三日則成魄」者,謂月盡之後三日乃成魄。魄,謂月輪生,傍有微光也。此謂月明盡之後而生魄,非必月三日也。若初以前月大,則月二日生魄;前月小,則三日乃生魄。

《書緯》

《考靈耀》

晦而月見西方,謂之「朓」;朔而月見東方,謂之《側匿》。

《春秋緯》

《元命苞》

陰精為月,日行十三度。

《呂子》

《圜道》

月躔二十八宿:

《後漢書》

《律曆志》

日月相推,日舒月速,當其同謂之「合朔。」舒先速後,近 一遠三,謂之弦。相與為衡,分天之中謂之「朢。」以速及 舒,光盡體伏謂之「晦。」

《張河間集》

《靈憲》

「日譬猶火,月譬猶水,火則外光,水則含景。」故月光生 於日之所照,魄生於日之所蔽,當日則光盈,就日則 光盡。眾星被耀,因水轉光,當日之衝,光常不合者,蔽 於他也。是謂暗虛在星,星微月過則食。

《劉熙釋名》

《釋天》

月缺也,滿則缺也。

晦,灰也。火死為灰,月光盡似之也。

朔,蘇也。「月死、復蘇」,生也。

弦,月半之名也。其形一旁曲,一旁直,若張弓施弦也。 朢,月滿之名也。月大十六日,月小十五日,日在東,月 在西,遙相朢也。

《許慎說文》

《月》

月,闕也,太陰之精朏月未盛之明。《周書》曰:「丙午朏朓。」 晦而月見西方,謂之朓肭。朔而月見東方,謂之縮肭。 朔月一日始蘇也。霸月始生,霸然也。承大月二日,承 小月三日。《周書》曰:「哉生霸。」

《魏張揖廣雅》

《月行九道》

立春、春分,東從青道二,出黃道,東交于房二度中。立 夏、夏至,南從赤道二,出黃道,南交于七星四度中。立 秋、秋分,西從白道二,出黃道,西交于胃十二度中。立 冬、冬至,北從黑道二,出黃道,北交于虛二度中。四季 之月,還從黃道。

《月》

夜光謂之「月」,月御謂之《朢舒》。

《吳徐整長曆》

《月徑》

《月徑》千里,周圍三千里,下於天七千里。

《宋書》

《天文志》

月生三日,日入而月見西方,至十五日,日入而月見 東方。將晦,日未出乃見東方。

《隋書》

《天文志》

月者,陰之精也,其形圓,其質清,日光照之則見其明, 日光所不照,則謂之魄。故月朢之日,日月相朢,人居 其間,盡睹其明,故形圓也。二弦之日,日照其側,人觀 其傍,故半明半魄也。晦朔之日,日照其表,人在其裏, 故不見也。其行有遲疾,其極遲則日行十二度強,極 疾則日行十四度半。強遲則漸疾,疾極漸遲,二十七 日半強,而遲疾一終矣。又月行之道,斜帶黃道,十三 日有奇,在黃道表;又十三日有奇,在黃道裏。表裏極 遠者,去黃道六度。二十七日有奇,陰陽一終。《張衡》云: 「對日之衝,其大如日。日光不照,謂之闇虛。闇虛逢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