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12 (1700-1725).djvu/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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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紫之為色,赤與黑相合而成也。水火相交,陰陽相感,

而後萬物以之而為生,萬物以之而為生,是故為萬 物之主宰矣。

紫色,乃水火陰陽相交,既濟流通之義也。故天曰: 「紫宮」,又曰「紫微」者,紫宮微妙之所也。是以天子之居 亦曰「紫宸」,面南拱北之情合矣。

「鴈生北方,秋自北而南,春自南而北,蓋歷七政所行, 以順其情。」夫「秋分已後,循昴、畢、觜、參之位;春分已後, 循房、心、尾、箕之位,得乎右轉之氣。實陰鳥而稱陽 北斗。」北而得七,為火之成數。「南斗」位南而得六,為 水之成數。此乃「陰陽精神交感」之義也。

天者金之體,星者金之精。氣降于天則為雨,氣出于 地則為泉。

羅㬋計,都為天之首尾,逆行於天,與天同道故也。 北斗居亥,以亥為正,天門三合臨卯未,故以陀羅擎 羊當之。卯為春木旺鄉,故陀羅托桃花。未為羊,故擎 羊托羊首也。又斗位於北,所理在于天南,故使者有 擎羊陀羅之像。蓋陀羅托桃花者,桃之為物,花實俱 赤,文明離午之義也,擎羊托羊首者,未肖也,斯所以 寓意在焉。又陀羅。花名。故在手托之,猶擎羊之托羊 首也。

《貴耳集》:徐肇祀其先人曰:「當夜半可祭葢」,俟鬼渡河 之後,作《祭儀》十卷云:或祭于昏,或祭于旦,皆非所以 鬼宿渡河為候。而鬼宿渡河之後,作《祭儀》十卷云:「或 祭常在中夜,必使人仰占俟之。」葉少蘊云:「公巽博學 多聞,援證有據,必不妄發。」惟洪文敏不然其說,但載 牛女渡河之說,用少陵詩。或者又曰:「鬼渡蕭關則祭」 二者當與知禮者質之。

天道尚左,星辰左轉。

《遊宦紀聞》:「沅芷黎溪硯,紫者類端石而無眼,有金束 腰、眉子絞,間有潤者。其初甚發墨,久而復滑,或磨以 細石,乃仍如新。有色綠而花紋如水波者,有色黑而 金星者,有生自然銅于石中,琢以為北斗、三台之類 者。」

《墨莊漫錄》:「杜甫有云:『星落黃姑渚,秋辭白帝城』之句, 說者但見古詩云:『東飛伯勞西飛燕,黃姑織女時相 見』。意謂姑乃牽牛,然不見其所出,不曉黃姑之說。故 楊億大年《荷花詩》云:『舒女清泉滿,黃姑別渚通』。」劉筠 子儀《七夕詩》云:「『伯勞東翥燕西飛,又報黃姑織女期』。 大年和云:『天孫已度黃姑渚,阿母還來漢帝家』。」皆用 此事。予後讀緯書,始見引張平子《天象賦》云:「河鼓集 軍以嘈囋。」張茂先、李淳風等注云:「河鼓三星,在牽牛 星北,主軍鼓葢,天子三軍之象。昔傳牽牛織女見此 星是也。」故《爾雅》何鼓謂之牽牛。又古詩云:「東飛伯勞 西飛燕,黃姑織女時相見。」黃姑即河鼓也,音訛而然。 今之學者,或謂是列舍牽牛而會織女,故於此析其 疑。又張茂先《小家賦》曰:「九坎至牽牛,織女期河鼓。」石 鍊注云:「河鼓星在牽牛北,天鼓也,主軍鼓,主鈇鉞。」李 淳風云:「自昔相傳,牽牛織女,七月七日相見者,乃此 星也。」予因此始知黃姑乃河鼓,為牽牛之別名。昔人 云「開卷有益」,信然。

《鼠璞》:六曹尚書用星履,曳履,熟事也。二出處皆不可 用。漢鄭崇為尚書僕射,曳革履,上曰:「我識鄭尚書履 聲。」乃僕射事。唐韋見素為吏部侍郎,杜甫詩曰:「持衡 留藻鑑,聽履上星辰。」乃吏部侍郎事。

今以六曹尚書為文昌。按《天官書》:「斗魁戴匡六星曰 文昌宮,上將、次將、貴相、司命、司祿、司災。」《後漢志》謂:出 納王命,敷奏萬機,乃文昌天府。李固云:「尚書猶天之 北斗,令及左丞總領綱紀;僕射、右丞分掌廩穀。」是也。 漢又有錄尚書事,令、錄、僕、丞總以尚書言之,即今尚 書省,古納言職也。本朝令、錄不置,有二僕、二丞。自更 官制,以左右僕射、左右丞為宰執,即中興後之左、右 相及參政。六曹分職,既非尚書省長貳,迺稱曰「文昌」, 是文昌宮之將相,反為列曹之屬矣。

《酒譜》:酒三星在女御之側,後世為天官者或考焉。予 謂星麗乎天,雖自混元之判則有之,然事作乎下而 應乎上,推其驗於某星,此隨世之變而著之也。如宦 者墳墓、弧矢河鼓,皆太古所無,而先有是星推之,可 以知其類。

《木經》望筒:晝望以筒指南,令日景透北;夜望以筒指 北,于筒南望,令前後兩竅內正見北辰極星,然後各 垂繩墜下,記望筒兩竅心於地以為南則四方正 席。上腐談二十八宿有房,日兔畢月烏。《丹書》云:「烏月 兔」,蓋謂日月之交也。《易》以離為日,陽中有陰也;坎為 月,陰中有陽也。

《燕石集》:「七夕前數日,種麥于小瓦器,為牽牛星之神, 謂之『五生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