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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15 (1700-1725).djvu/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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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矣。」

《後漢書桓譚傳》言卜數隻偶之類。蓋古已有此術。《遼史》:「正旦日,上于窗間擲米團,得隻數,為不利。」

《冊府元龜》:德宗貞元十五年九月乙巳,詔「自今二月 一日、九月九日,每節前放開屠一日。」

唐人正五九月,齊戒不禁閏月。白居易有《閏九月九 日獨飲詩》云:「自從九月持齋戒,不醉重陽十五年。」是 閏九月,可以飲酒也。

《冊府元龜》載,唐開元二十二年十月敕曰:「道家三元, 誠有科誡,朕嘗精意,禱亦久矣。而初未蒙福,念不在 茲。今月十四日、十五日是下元齋日,都內人應有屠 殺,令河南尹李適之句,當總與贖取。其百司諸廚日 有肉料,亦責數奏來。並百姓間是日並停宰殺漁獵 等,兼肉料食。自今以後,兩都及天下諸州,每年正月、 七月、十月元日起,十三至十五,兼宜禁斷。」又《舊唐書 武宗紀》,會昌四年春正月乙酉朔敕:「齋月斷屠,出于 釋氏。國家創業,猶近梁、隋。卿相大臣,或沿茲弊。鼓刀 者既獲厚利,糾察者潛受請求。正以萬物生植之初, 宜斷三日,列聖忌斷一日。仍准開元二十二年敕,三 元日各斷三日,餘月不禁。」此則道家之說。乃正七十 月,而非正五九月。又與武德二年之語不同。

《後漢書南匈奴傳》:「匈奴俗,歲有三龍祠,常以正月、五 月、九月戊日祭天神。」此與三長月同。

古無以一日分為十二時之說。《洪範》言歲、月、日,不言 時。《周禮馮相氏》「掌十有二歲、十有二月、十有二辰、十 日、二十有八星之位」,不言時。屈子自序其生年月日, 不及時。呂才祿《命書》,亦止言年、月、日,不及時。

李虛中以人生年月日所直支干,推人禍福生死,百不失一,初不用時也。自宋而後,乃並其時參合之,謂之八字,見謝肇淛《五雜俎 》。後周蘇綽作《大誥》曰:「王省惟歲,卿士惟月,庶尹惟日,御事惟時。」

古無所謂時。凡言時,若《堯典》之「四時」、《左氏傳》之「三時。」 桓公六年三時不害皆謂春夏秋冬也。故士文伯對晉侯,以歲 時、日、月星辰謂之六物。《荀子》曰:「積微,月不勝日,時不 勝月,歲不勝時。」亦謂春夏秋冬也。自漢以下,曆法漸 密,于是以一日分為十二時,蓋不知始于何人,而至 今遵用不廢。

一日之中,所以分紀其時者,曰日中,曰盡日,曰日昃。 見于《易》,曰「東方未明」,曰「會朝」,曰「日之方中」,曰昏,曰夕, 曰宵。見于《詩》,曰「昧爽」,曰朝,曰「日中。」昃見于《書》,曰「朝時」, 曰日中,曰夕時,曰「雞初鳴」,曰旦,曰「質明」,曰「大昕」,曰「晏 朝」,曰昏,曰日出,曰「日側」,曰「見日」,曰「逮日。」見于《禮》。爾雅疏日 入後二刻半為昏曰「雞鳴,曰日中」,曰「書」,曰「『日下昃,曰日旰,曰 日入」,曰「夜』,曰夜中」,見于《春秋傳》。曰:「晁」曰:「薄暮,曰黃昏」, 見于《楚辭紀》。「晝則用日。」《史記項羽紀》:「項王乃西從蕭 晨擊漢軍,而東至彭城,日中,大破漢軍。」《呂后紀》:「八月 庚申旦,平陽侯窋見相國產計事。日晡時,遂擊產。」《彭 越傳》:「旦日日出,十餘人後,後者至日中。」《淮南王安傳》: 「旦受詔,日食時上。」《漢書五行志》:「日中時,食從東北過 半,晡時復。晡時,食從西北,日下晡時復。」《武五子昌邑 王傳》:「夜漏未盡一刻,以火發書其日中賀,發晡時,至 定陶。」《東方朔傳》:「微行以夜漏下十刻乃出,旦明入山 下」是也。紀夜則用星。《詩》之言「三星在天,三星在隅,三 星在户」,《春秋傳》之言「降婁中而旦」是也。周禮司寤氏以星分夜 不辨星,則分言其夜,曰夜中,曰夜半,曰「夜鄉晨」是也。 分言其夜而不詳,于是有五分其夜。言甲乙丙丁、戊 者,《周禮》司寤氏「掌夜時。」注:「夜時謂夜晚早,若今甲乙 至戊。」

《顏氏家訓》:「或問一夜何故五更?」 答曰:「漢魏以來,謂為甲夜、乙夜、丙夜、丁夜、戊夜,亦云一更、二更、三更、四更、五更,皆以五為節。所以然者,假令正月建寅,斗柄夕則指寅,曉則指午矣。自寅至午,凡歷五辰。冬夏之月雖復長短參差,然辰間遼闊,盈不至六,縮不至四,進退常在五者之間。更,歷也,經也,故曰五更爾。」

《漢書。西域傳》:杜欽曰:「斥候士五分夜擊刁斗自守。」《天 文志》:本始元年四月壬戌甲夜。《地節》元年正月戊午 乙夜,六月戊戌甲夜。《三國志曹爽傳》:「自甲夜至五鼓, 爽乃投刀于地。」《晉書。趙王倫傳》:「期四月三日丙夜,一 籌以鼓聲為應」是也。五分其夜而不詳,于是有言漏 上幾刻者。《五行志》:晨漏未盡三刻,有兩月重見。又云: 「漏上四刻半,乃頗有光。」《禮儀志》:「夜漏未盡七刻,鐘鳴 受賀。」《東方朔傳》:「微行,以夜漏上十刻迺出。」《王尊傳》:「漏 上十四刻行臨到。」《外戚傳》:「晝漏上十刻而崩。」又云:「夜 漏上五刻,持兒與舜會東交掖門。」自《南北史》以上皆 然。故《素問》曰:「一日一夜五分之。」《隋志》曰:書有朔,有禺, 有中,有晡,有夕。夜有甲乙丙丁戊,而無十二時之目 也。唯《歷書》云:「雞三號卒」,明撫十二節卒于丑。而下文 卻云「朔旦冬至正北」,又云「正北,正西,正南,正東」,不直 言子酉午卯。《漢書五行志》言日加辰巳,又言時加未。 《翼奉傳》言日加申,又言時加卯。《王莽傳》天文郎按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