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15 (1700-1725).djvu/121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于前日時加某,莽旋席隨斗柄而坐,而《吳越春秋》亦 云:「今日甲子,時加于」已。《周髀經》亦有加卯、加酉之言。 若紀事之文,無用此者。

《南齊書天文志》「始有子時、丑時、亥時。」 《北齊書南陽王綽傳》有景時、午時。景時者,丙時也。

《左氏傳》,卜楚丘曰:「日之數十,故有十時。」而杜元凱注 則以為十二時。雖不立十二支之目,然其曰夜半者, 即今之所謂子也。雞鳴者,丑也;平旦者,寅也;日出者, 卯也;食時者,辰也;禺中者,巳也;日中者,午也;日昳者, 未也;晡時者,申也;日入者,酉也;黃昏者,戌也;人定者, 亥也。一日分為十二,始見于此。考之《史記天官書》曰: 「旦至食,食至日昳;日昳至晡,晡至下晡,下晡至日入。」 《素問·藏氣法時論》有曰:「夜半曰平旦,曰日出,曰日中, 曰日昳,曰下晡。」

《玉冰》注以日昳為土王,下晡為金王。又有曰四季者,注云:「土王是今人所謂丑、辰、未、戌四時也。」

《吳越春秋》有曰:「時加日出,時加雞鳴,時加日昳,時加 禺中。」則此十二名古有之矣。《史記。孝景紀》:「五月丙戌, 地動,其蚤食時復動。」《漢書。武五子廣陵王胥傳》,「奏酒 至雞鳴時罷。」《王莽傳》,以雞鳴為時。《後漢書。隗囂傳》:「至 昏時遂潰圍。」《齊武王傳》:「至食時賜陳潰。」《耿弇傳》,「人定 時步果引去。」《來歙傳》,「臣夜人定後,為何人所賊傷。」《竇 武傳》:「自旦至食時,兵降略盡。」《皇甫嵩傳》:「夜勒兵,雞鳴 馳赴其陳,戰至晡時,大破之。」《晉書戴洋傳》:「永昌元年 四月庚辰禺中時,有大風起自東南,折木。」《宋書符瑞 志》:「延康元年九月十日黃昏時,月蝕,熒惑過人。」定時, 熒惑出營室,宿羽林,皆用此十二時。

《淮南子》:「日出于暘谷,浴于咸池,拂于扶桑,是謂晨明。 登于扶桑之上,爰始將行,是謂朏明。至于曲阿,是謂 朝明。臨于曾泉,是謂早食。次于桑野,是謂晏食。臻于 衡陽,是謂禺中。對于昆吾,是謂正中。靡于鳥次,是謂 小遷。至于悲谷,是謂晡時。迴于女紀,是謂大遷。經于 泉隅,是謂高舂。頓于連石,是謂下舂。爰止羲和,爰息 六螭,是謂懸車。薄于虞泉,是謂黃昏。渝于蒙谷,是謂 定昏。」按:此自晨明至定昏為十五時,而卜楚丘以為 十時,未知今之所謂十二時者,自何人定之也。 《素問》中有言歲甲子者,有言寅時者,皆後人偽撰入 之也。

今人謂日多曰日子。日者,初一、初二之類是也;子者, 甲子乙丑之類是也。《周禮職內注》曰:若言某月某日 某甲,詔書或言甲,或言子,一也。《文選陳琳檄吳將校 部曲文》:「年月朔日子。」李周翰注曰:「子,發檄時也。」漢人 未有稱夜半為子時者,誤矣。古人文字,年月之下必 繫以朔,必言朔之第幾日,而又繫之支干,故曰朔日 子也。如魯相瑛《孔子廟碑》云:「元嘉三年三月丙子朔, 廿七日壬寅。」又云:「永興元年六月甲辰朔,十八日辛 酉。」史晨《孔子廟碑》云:「建寧二年三月癸卯朔,七日己 酉。」樊毅《復華下民租碑》云:「光和二年十二月庚午朔, 十三日壬午」是也。此日子之稱所自起。若史家之文, 則有子而無日,《春秋》是也。然在朔言「朔」,在晦言「晦」,而 旁死魄哉!「生明」之文,見于《尚書》,則有兼日而《書》者矣。

《後漢書隗囂檄文》曰:「漢復元年七月己酉朔己巳」 ,不言廿一日。

《宋書禮志》:年月朔日甲子,尚書令某甲下。此古文移 之式也。陳琳檄文但省一甲字耳。

《南史》:劉之遴與張纘等參校古本《漢書》,稱永平十六 年五月二十一日己酉,郎班固。而今本無上書年月 日子。《隋書》袁充上表,稱「寶曆之元,改元仁壽,歲月日 子,還共誕聖之時。」

時有十二。而但稱「子。」猶之「干支」有六十。而但稱「甲子」 也。

漢人之文,有即朔之日而必重書一日者。廣漢太守 沈子琚《綿竹江堰碑》云:「熹平五年五月辛酉朔,一日 辛酉。」《綏民校尉熊君碑》云:「建安二十一年十月丙寅 朔,一日丙寅。」此則繁而無用,不若後人之簡矣。

歲功總部外編

《軒轅內傳》:帝會王母于王屋山,鑄鏡十二,隨月用之。 《拾遺記》:少昊帝子與皇娥汎于海上,以桂枝為表,結 薰茅為旌,刻玉為鳩,置于表端。言鳩知四時之候,故 《春秋傳》曰:「司至」是也。今之相風,此遺像也。

《列子周穆王篇》:「老成子歸,用尹文先生之言,深思三 月,遂能存亡自在,幡校四時,冬起雷,夏造冰,飛者走, 走者飛,終身不著其術,故世莫傳焉。」

《拾遺記》:洞庭山浮于水上,其下有金堂數百間,玉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