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16 (1700-1725).djvu/78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五日;六日,麻、粟、麥、蠶半收七日;八日早禾、麻、麥、粟少 收,絲貴。

上旬一日得卯,主禾十分收,二日低田半收,三四日 大水,五日、六日半收,七日、八日春澇全收。

上旬一日得辰,雨多;二日風多,先旱半熟,低田全收。 七月雨多,麻豆全收;三日雨晴,勻,四日收七分,五日 歲稔,六日大稔,七日水損田,蕎麥收;八日先旱後澇, 九日大麥收。仲夏水災,十日旱禾半收,十一日五穀 不收。冬大雪,十二日冬大雪,五穀收。

上旬一日、二日得酉,大豐。三日、四日,民安;五日至十 日中歲,民不安;十一日、十二日,歲大熟。

月內有三子葉少蠶多;無三子,則葉多蠶少。

月內有三卯宜豆,無則早種禾。

《白虎通五行篇》:「正月律謂之太簇何?太亦大也;簇者, 湊也,言萬物始大,湊地而出也。」

三正篇《禮·三正記》曰:「正朔三而改,文質再而復也。」三 微者,何謂也?陽氣始施黃泉,萬物動,微而未著也。十 一月之時,陽氣始養根株,黃泉之下,萬物皆赤,赤者, 盛陽之氣也,故周為天正,色尚赤也。十二月之時,萬 物始牙而白,白者陰氣,故殷為地正,色尚白也。十三 月之時,萬物始達,孚甲而出,皆黑,人得加功,故夏為 人正,色尚黑。《尚書大傳》曰:「夏以孟春月為正,殷以季 冬月為正,周以仲冬月為正。夏以十三月為正,色尚 黑,以平旦為朔。殷以十二月為正,色尚白,以雞鳴為 朔。周以十一月為正,色尚赤,以夜半為朔。」不以二月 後為正者,萬物不齊,莫適所統,故必以三微之月也。 《紼冕篇》謂之收者,十三月之時氣收本舉,生萬物而 達出之,故謂之「收。」

《士冠經》曰:「毋追,夏后氏之道。」夏統十三月為正,其飾 最大,故曰毋追。毋追者,言其追大也。

《論衡雷虛》篇:「正月陽動,故正月始雷。」

《說文》:「笙,正月之音。物生,故謂之笙。十三簧,象鳳之身。」 《四民月令》:「正月地氣上騰,土長冒橛,陳根可拔。急菑 強土,黑壚之田。」

「正月糞疇。」疇,麻田也。

正月可種瓜、瓠、葵、芥、䪥,大小蔥、蒜、苜蓿及雜蒜亦種。 正月可作諸醬、肉醬、清醬。

正月,自朔暨晦,可移諸樹,「竹、漆、桐、梓、松、柏雜木。」唯有 果實者,及望而止,過十五日,則果少實。

《正月上辛日,掃去韭畦中枯葉》。

《獨斷》,夏以十三月為正,律中太簇,言萬物始蘇而生, 故以為正也。

《帝王世紀》:連山易,其卦以純艮為首,艮為山,山上山 下,是名連山。雲氣出內於山,夏以十三月為正人統, 艮漸正月,故以艮為首。

《三禮義宗》:五行之官木正曰:「勾芒」者,物始生皆勾屈 而芒角,因用為官名也。

《魏書律曆志》:「次卦正月,小過、《蒙》《益》、漸、泰。」

《齊民要術》:「桑柘熟時,收黑魯椹,即日以水淘取子,曬 燥,仍畦種,常薅令淨。明年正月移栽之,率五尺一根, 其下常劚掘種菉豆、小豆。栽後二年,慎勿採沐,大如 臂許。正月中移之,率十步一樹。行欲小,掎角不用正 相當,須取栽者。正月、二月中以鉤弋壓下枝,令著地, 條葉生高數寸,仍以燥土壅之,明年正月中截取而」 種之。

欲知歲所宜,以布囊盛粟等諸物種平量之,埋陰地, 冬至後五十日發取量之,息最多者,歲所宜也。 嫁李法,正月一日或十五日,以磚著李樹岐中,令實 繁。

種瓜法:冬天以瓜子數枚,內熱牛糞中,凍即拾聚,置 之陰地。正月地釋即耕,逐場布之,率方一步下一斗 糞,耕土覆之,肥茂早熟。

粟米酒,惟正月得作,餘月悉不成。用笨麴不用神麴, 粟米皆得作酒,然青穀米最佳。治麴淘米必須細淨, 以正月一日日未出前取水,日出即曬麴,至正月十 五日擣麴作末,即浸之。大率麴末一斗,堆量之水八 斗,殺米一石,米平量之,隨甕大小,率以此加以向滿 為度。隨米多少,皆平分為四分,從初至熟,四炊而已。 「預前經宿,浸米令液,以正月晦日向暮炊釀,正作饙 耳,不為再餾。飯欲熟時,預前作泥置甕邊,饙熟即舉 甑就甕下之,速以酒杷就甕中攪作兩三遍,即以盆 合甕口,泥密封,勿令漏氣,看有裂處,更泥封。七日一 酘,皆如初法。」四酘畢,四七二十八日酒熟。此酒須用 夜,不得白。日四度酘者,及初押酒時,皆迴身暎火。勿 使燭明。及度酒熟。便堪飲。

春候地氣始通,椓橛木長尺二寸,埋尺見其二寸。立 春後土塊散上沒橛,陳根可拔。此時二十日以後和 氣,即土剛,以此時耕一而當四,和氣去,耕四不當一。 種苜蓿法,正月燒去枯葉。

作春酒法:治麴欲淨,剉麴欲細,曝麴欲乾。其法以正 月晦日,多收河水,大率一斗麴,殺米七斗,用水四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