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17 (1700-1725).djvu/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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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文帝序:「建安」二十四年二月壬午,魏太子丕造百 辟寶劎,長四尺二寸。選茲良金,令彼國工精而鍊之, 至于百辟。淬以清漳,礪以礛諸,光似流星,名曰飛景 千寶。《晉紀》:「泰始四年二月,上幸芳林園,與群臣宴,賦 詩觀志。」

《晉書禮志》:「故事,祀皋陶以社日。新禮改以孟秋之月, 以應秋政。摯虞以為祭用仲春,義取重生,改用孟秋, 以應刑殺,理未足以相易。宜定新禮如舊制,可」 《索紞傳》。孝廉令狐策夢立冰上,與冰下人語。索紞曰: 「冰上為陽,冰下為陰,陰陽事也。士如歸妻迨,冰未泮, 婚姻事也。君在冰上,與冰下人語,為陽語陰,媒介事 也。君當為人作媒。冰泮而婚成。」會太守田豹,因策為 子求鄉人張公徵女,仲春而成婚焉。

《隋書禮儀志》:「晉元帝建武元年,創有太社、帝社、太稷 凡三壇,門牆並隨其方色。每以仲春,並令郡國縣祠 社稷、先農,縣又兼祀靈星、風伯、雨師之屬。」

《梁書武帝本紀》:「天監十年二月戊申,騶虞一見荊州 華容縣。」

天監十一年二月,新昌、濟陽二郡,「野蠶成繭。」

《隋書禮儀志》:「梁初藉田,依宋齊以正月。天監十二年, 武帝以為啟蟄而耕,則在二月節。內書云:『以殷仲春 藉田,理在建卯。于是改用二月』。」

《南史梁武帝本紀》:「普通四年二月乙亥,耕藉田,孝弟 力田賜爵一級,預耕之司,剋日勞酒。」

《隋書禮儀志》:「陳制,令大中署常以二月八日于署庭 中以太牢祠老人星,兼祠天皇大帝、太一、日月、五星、 鉤陳、北極、北斗、三台、二十八宿、大人星、子孫星,都四 十六座。」

《魏書禮志》:「高祖太和十六年二月丁酉,詔曰:『夫崇聖 祀德,遠代之通典,秩』」闕三字「中,古之近規。故三五至 仁,唯德配享;夏殷私己,稍用其姓。且法施于民,祀有 明典;立功垂惠,祭有恆式。斯乃異代同途,奕世共軌。 今遠遵明令,憲章舊則,比於祀令,已為決之。其孟春 應祀者,頃以事殷,遂及今日。可令仍以仲月享祀。」 《洛陽伽藍記平等寺》,永熙元年,平陽王入纂大業,造 五層塔。二年二月五日,土木畢功,帝率百寮作《萬僧 會》。

《北史魏文帝本紀》:「大統三年春二月,槐里獲神璽。」 《荊楚歲時記》:「春分日,民並種戒火草於屋上。有鳥如 烏,先雞而鳴,架架格格,民聞此鳥,則入田以為候。」 《北史隋高帝本紀》:「開皇元年二月,京師慶雲。」見 《隋書百官志》。司隸臺大夫一人,掌諸巡察,每年二月, 乘軺巡郡縣。

《舊唐書禮儀志》:「仲春之月,祭唐堯于平陽,祭虞舜于 河東,祭夏禹于安邑,祭殷湯于偃師,祭周文王于酆, 祭武王于鎬。」

《唐書食貨志》:「凡屯田,取多者褒進之。歲以仲春籍來 歲頃畝、州府軍鎮之遠近,上兵部,度便宜遣之。」 《唐六典》中尚令二月二日進鏤牙尺、紫檀尺。

《舊唐書太宗本紀》:貞觀六年二月戊子,初置律學。 《玉海》:「唐太宗貞觀十四年二月四日,陜州黃河清,景 雲見,協律郎張文收采古天馬作歌之義,作《景雲河 清賦》。」

《唐會要》:貞觀十七年二月二十八日,詔曰:「自古帝王, 褒崇勳德,既勒銘于鐘鼎,又圖形于丹青。是以甘露 良佐,麟閣著其美;建武功臣,雲臺紀其績。無忌等二 十四人,宜酌故實,並圖畫凌煙,庶念功之懷,無謝于 前載;旌賢之義,永貽於後昆。」

貞觀十八年二月十七日辛酉,召三品以上賜宴于 元武門。太宗操筆作飛白書,群臣乘酒就太宗手中 相競。散騎常侍劉洎登床引手,然後得之。其不得者, 咸稱洎登床,罪當死。太宗笑曰:「昔聞婕妤辭輦,今見 常侍登床。」

《事物紀原》:唐永徽三年二月十日,「以天下無虞,百司 務簡,每至旬假,許不視事,以寬百寮休沐。」

載初元年二月十四日,武后策問舉人于「洛城殿。」殿 前試人自此始。

《唐會要》:開元十二年二月二十二日,祠后土汾陰脽 上,太史奏:「榮光出河,休氣四塞,祥風繞壇,日揚其光。」 《唐書許景先傳》:「開元十三年二月,帝自擇刺史凡十 一人,詔宰相、諸王、御史以上祖道洛濱,盛供具,奏太 常樂,帛舫水嬉,賜詩十韻,帝親書,且給紙筆,令自賦 齎絹三千遣之。」

《唐會要》:「開元十六年,築龍池壇于興慶宮,以仲春月 祭之。」

《玉海》:「開元二十四年二月十三日,明皇移貢舉于禮 部,以侍郎主之。」禮部選士自此始。

《舊唐書明皇本紀》,「開元二十八年春正月,以望日御 勤政樓,讌群臣樓下連夜燒燈,會大雪而罷。因命自 今常以二月望夜為之。」

《唐會要》:天寶元年二月二十日,合祭天地于南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