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19 (1700-1725).djvu/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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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德七年四月丙午,宴王公親屬於文明殿,見安平 王太妃,以尊屬從家人禮,降階再拜。酒小闌,徙坐翠 華殿。帝賦詩,王公遞上壽,賜帛各有差。

武德九年四月二十三日。甘露降於中華殿之桐木。 泫如冰雪,以示群臣。

貞觀二年四月三日,尚書左丞戴胄上言曰:「隋開皇 之制,天下輸粟,謂之社倉,及大業中,取充官費。今請 自王公以下,計墾田秋熟所在為義倉,歲凶以給民。」 太宗善之。乃詔畝稅二升,粟麥秔稻隨地所宜。寬鄉 斂,以所種狹鄉,據《青苗簿》而督之,耗十四者免其半, 耗十七者皆免之。商賈無田者,以其戶為九等,出粟 自五石至五斗為差,下戶不取焉。歲不登以賑民,或 貸為種子,至秋而償。

魏徵《醴泉銘序》:「貞觀六年孟夏,皇帝避暑九成宮。四 月甲申朔,旬有六日,上及中宮,歷覽臺觀,閒步西城, 俯察厥土,微覺有潤,因而以杖導之,有泉,隨而涌出, 乃承以石檻,引為一渠。其清若鏡,味甘如醴。」

《唐會要》:「貞觀十四年四月二十二日,太宗自為真草 書屏風,以示群臣,筆力遒勁,為一時之絕。」

太宗以《陰陽書》近代訛偽,穿鑿拘忌亦多,命太常博 士呂才及陰陽學者十餘人共加刊正,削其淺俗,存 其可用者。貞觀十五年四月十六日己酉,撰《陰陽書》 凡五十三卷,及舊書四十七卷,詔頒行之。才為敘,質 以經史,其穿鑿拘忌者,才有駁議,曰:「《敘宅經》,《敘祿命》, 敘葬書」,識者以為確論。

貞觀十六年四月二日,有雄雉飛集明德殿前。上問 褚遂良:「是何祥也?」遂良對曰:「昔秦文公時,有童子化 為雉,雌者鳴於陳倉,雄者鳴於南陽,童子言得雌者, 伯文公遂以為寶雞祠。漢光武得雄,遂起南陽而有 四海。陛下舊封秦王,故雄雉見於秦地,所以彰表明 德也。」上大悅曰:「立身之道,不可無學。」

貞觀二十一年四月九日,公卿上言,「請修太和宮,厥 地清涼,可以清暑。」詔從之。包山為苑,自栽木至設幄, 九日畢工。因改為翠微宮。

貞觀二十四年四月,太宗御製《玉華宮銘》,令皇太子 以下并和。

顯慶五年四月八日,「於東都苑內造八關涼宮。」 《唐高宗實錄》:「麟德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講武邙山之 陽,御北城樓觀之。」

《唐會要》:乾封三年四月,將作大匠閻立德造九成宮 新殿成,移仗御之,謂侍臣曰:「朕性不宜熱,所司頻奏 請造此殿,既作之後,深懼人勞。今暑熱,朕在屋下,尚 有流汗,匠人暴露,事亦可憫,所以不令精妙,意者祇 避炎暑爾。」長孫無忌曰:「聖心每以恤民為念,天德如 此,臣等不勝幸甚。」

《唐書高宗本紀》:「總章元年四月乙卯,贈顏回太子少 師,曾參太子少保。」

《唐會要》:「明皇初,臨潞州,景龍元年四月二十七日,日 有抱戴。」

明皇初臨潞州,景龍二年四月二十五日,廳事據案 假寐白鶴觀,道士,見《赤龍在案》。

《唐詩紀事:景龍四年四月一日幸長寧公主莊。李乂 陪幸》詩:「紫禁乘宵動,青門訪水嬉。貴遊鱣序集,仙女 鳳棲期。合宴簪紳滿,承恩雨露滋。北辰還捧日,東館 幸逢時。」

景龍四年四月六日,幸興《慶池,觀競渡之戲》,其日過 竇希玠宅,學士賦詩。

《舊唐書中宗本紀》:「景龍四年四月乙未,幸隆慶池,結 綵為樓,宴侍臣,泛舟戲樂。」

《景龍文館記》:「四年夏四月,上與侍臣於樹中摘櫻桃, 恣其食。未後,於葡萄園大陳宴集,奏宮樂,至暝,每人 賜朱櫻兩籠也。」

《唐會要》:景雲二年四月,賀拔延嗣除涼州都督,充河 西節度。自此始有節度之號。

垂拱二年四月七日。撰《百僚新誡》及《兆人本業記》。頒 賜朝集使。

《通典》:「天后萬歲通天元年四月三日,鑄九鼎成,置於 明堂之庭。」

開元二年四月敕。「在京有訴冤者。并於尚書省陳牒。 所司為理。若稽延致有屈滯者。委左右丞及御史臺 訪察聞奏。」

《唐會要》:「開元九年四月甲戌,上親策試應制舉人於 含元殿。」

開元十一年四月二十六日庚申,崇飾《霍山祠廟》,秩 視諸侯。

《唐書元宗本紀》:「開元二十六年四月己亥,有司讀時 令,降死罪,流以下原之。」

《實錄》:開元二十八年四月庚辰,有慈烏巢紫宸之栱。 《唐會要》:天寶九載四月二十九日,制曰:「頃者每祀黃 帝,乃就南郊,禮亦非便。宜於皇城內西南坤地改置 黃帝壇,朕當親祀,以昭誠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