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22 (1700-1725).djvu/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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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傳》曰:『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其令郡國舉孝弟 有行義聞於鄉里者各一人。」

《後漢書明帝本紀》:永平二年「十一月甲申,遣使者以 中牢祀蕭何、霍光,帝謁陵園,過式其墓。」

永平十七年冬十一月,初置西域都護、戊己校尉。 《章帝本紀》:建初四年「十一月壬戌,詔下太常將大夫、 博士、議郎、郎官及諸生諸儒會白虎觀,講議《五經》同 異,使五官中郎將魏應承制問,侍中淳于恭奏。帝親 稱制臨決,如孝宣甘露、石渠故事,作白虎議奏。」今 《白虎通》。

《和帝本紀》:永元三年「十一月癸卯,詔曰:『高祖功臣,蕭、 曹為首,有傳世不絕之義。曹相國後容城侯無嗣。朕 望長陵東門,見二臣之壟,循其遠節,每有感焉。忠義 獲寵,古今所同。可遣使者以中牢祀,大鴻臚求近親 宜為嗣者,須景風紹封,以章厥功』。」

永元十三年冬十一月,安息國遣使獻師子及條枝 大爵。丙辰,詔曰:「幽、并、涼州戶口率少,邊役眾劇,束脩 良吏,進化路狹。其令緣邊郡口十萬以上,歲舉孝廉 一人,不滿十萬二歲舉一人,五萬以下,三歲舉一人。」 《安帝本紀》:建光元年「十一月癸卯,詔三公、特進、侯、卿、 校尉,舉武猛堪將帥者,各五人。」

延光二年十一月甲辰校獵上林苑。

《順帝本紀》:陽嘉元年「十一月辛卯,初令郡國舉孝廉, 限年四十以上,諸生通章句,文吏能牋奏,乃得應選。 其有茂才異行若顏淵、子奇,不拘年齒。」

《玉海》:「黃初元年十一月,柴於繁陽,有黃鳥銜丹書,集 於尚書臺,於是改元。」

《晉書禮志》:「武帝泰始三年十一月,改宗聖侯孔震為 奉聖亭侯。詔太學及魯國四時備三牲,以祀孔子。」 《武帝本紀》:「泰始六年冬十一月,幸辟雍,行鄉飲酒之 禮,賜太常博士、學生帛、牛、酒各有差。」

咸寧四年十一月,太醫司馬程據獻《雉頭裘》帝以奇 技異服典禮所禁焚之於殿前。

傅咸《款冬賦序》:「予曾逐禽,登於北山,於時仲冬之月, 冰凌盈谷,積雪被崖。顧見款冬,煒然始敷。」

《孝子傳》:焦華,西秦時人,父病甚,仲冬思瓜,求之不得, 忽夢一人黃冠謂曰:「聞子父病思瓜,故送瓜以助子。」 華拜受之,及寤瓜在手,馨香非常,父食而愈。

《宋書符瑞志》:「孝武帝大明三年十一月己巳,肅慎氏 獻楛矢石砮,高麗國譯而至。」

李華《復練塘序》:「練湖幅員四十里。永泰元年十一月 二十三日,拜韋損為潤州,增理故塘,繚而合之,廣湖 為八十里。象月之規,儔金之固。灝灝如吞吐日月,沈 沈如韞蓄風雨。所潤者遠,原隰皆春。疏為斗門,河渠 通流。」

《魏書成淹傳》,顯祖於仲冬之月,欲巡漠北,朝臣以寒 甚固諫,並不納。淹上《接輿釋遊論》,顯祖覽之,詔尚書 李訢曰:「卿等諸人不如成淹論,通釋人意。」乃敕停行。 《北齊書文宣帝本紀》,天保九年,「詔陽仲冬一月燎野, 不得他時行火,損昆蟲草木。」

《北史周高祖本紀》:建德元年:「十一月景午,帝親御六 軍,講武於城南。」

《荊楚歲時記》:「仲冬之月,采擷霜蕪菁葵等雜菜乾之, 並為鹹葅。」有得其和者,並作金釵色。今南人作鹹 葅,以糯米熬搗為末,並研胡麻汁和釀之,石榨令熟, 葅既甜脆,汁亦酸美。其莖為金釵股,醒酒所宜也。 《北史婆利國傳》:祭祀必以月晦,盤貯酒殽,浮之流水。 每十一月必設大祭。

《舊唐書職官志》:「諸府折衝都尉,每歲十一月,以衛士 帳上尚書,省天下兵馬之數以聞。」

《六典》:「禮部尚書、侍郎之職,掌天下貢舉之政。凡舉試 之制,每歲仲冬,率與計偕。其科有六:一曰秀才,二曰 明經,三曰進士,四曰明法,五曰書,六曰算。凡此六科, 求人之本,必取精究理實而升為第。其有博綜兼學, 須加甄獎,不得限以常科。」

《集賢注記》:「自置院之後,每年十一月內即命書院寫 新曆日一百二十本,頒賜親王公主及宰相公卿等, 皆令朱墨分布,具注曆星,遞相傳寫。」謂集賢院,本 《通典》:唐貢士之科。每歲仲冬,郡縣館監課,視其成者。 長史會屬寮,設賓主,有鄉飲酒禮,歌《鹿鳴》之詩,既薦 而與計偕。

凡府,在赤縣為赤府,在畿縣為畿府。衛士以三百人 為團,團有校尉。五十人為隊,隊有正。十人為火,火有 長。火備六馱,馬、驢、米糧、介冑、戎器、鍋幕,貯之府庫,以 備武事。每歲十一月,以衛士帳上於兵部,以候徵發。 《中華古今注》:武德九年十一月,太宗詔:自今以後,天 子服烏紗帽,百官士庶皆同服之。

《唐書太宗本紀》:「貞觀元年十一月己未,許子弟年十 九以下隨父兄之官所。」

《通鑑》:貞觀四年十一月,上讀《明堂鍼灸書》云:「人五臟 之系,咸附於背。」戊寅,詔自今毋得笞囚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