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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24 (1700-1725).djvu/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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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故子時潮。」下半月與此同。

路史:「房喬按《月令》蜡法,以季冬前寅蜡百神南郊,以 卯日祭社稷於社宮,以辰臘饗宗廟五祀。」及《開元定 禮》,乃命三祭皆從臘辰,以應土德。

男十月毓於寅,女十月毓於申。申為三陰,寅為三陽。 男子陽火元氣,起戊子、三十、丁巳十月至丙寅,此 火生木也。女子陰水元氣,起庚子、二十、辛巳十月至 壬辰,金生水也。

《吹劍錄》:丙午、丁未年,中國遇之必災。近衢士上丙午、 丁未《龜鑑》,謂自秦昭襄五十二年迄五代,凡二十一 次,某年皆不靖。文豹聞乾興間營定陵,信用徐仁旺, 請用山前地丁晉公堅主山後。仁旺奏云:「坤水長流, 災在丙午年內。丁奉直射,禍當丁未歲中。」及靖康丙 午,時事更易。次年丁未,高宗渡江。淳熙丁未,高宗上 「仙,其說皆驗。然淳祐丁未,則無他異,惟自夏迄冬不 雨,所在湖波河井枯竭爾。」雖然,仁旺所言,則一時事 耳,而歷代皆忌此兩年,何也?意者,丙午、丁未在天之 中,丙丁屬火,皆在午位旺鄉,五行中惟水火不宜旺, 旺則不可救藥,非有道盛時,興王盛德,未易當也。故 《大撓》作甲子於丙午、丁未,則配以天河水,以水能制 火也。戊午己未則謂之「天上火」,以戊己土蓋其上,庶 不燄燄也。

《元史禮樂志》:「陽律六:黃鍾子,太簇寅,姑洗辰,蕤賓午, 夷則申,無射戌,陰呂六,大呂丑,夾鍾卯,仲呂巳,林鍾 未,南呂酉,應鍾亥。」

《祛疑說》:「地道右旋,故每日之太陽在子位為子時,順 子丑寅卯歷十二方隅而定十二時也。蓋太陽每一 日順行十二方隅,而為十二時。」

《研北雜志》:吾家太史云:「冬至後九日遇壬,法當有年。」 《閒中今古錄》:宋太祖建隆庚申受禪後,聞陳希夷「只 怕五更頭」之言,命宮中轉六更方鼓,嚴鳴鐘。太祖之 意,恐有不軌之徒竊發於五更之時,故終宋之世,六 更轉於宮中,然後鳴鐘,殊不省庚、更同音也。至理宗 景定元年,歷五庚申,越十七年末,宋亡,而希夷五更 頭之數信矣。到元朝廷祐七年庚申,而至正帝生,帝 乃宋少帝趙顯子,詳見《稷錄》。明兵入燕都遁去,當時 人只呼庚申帝。觀《劉尚賓集》《庚申帝大事記》是也,後 方號順帝。由此觀之,與宋祖命轉六更之言益信,數 之不爽。

《周易稽疑》:「己日乃孚。」漢上朱氏曰:「十干自甲至己,然 後為庚。庚,革也。自庚至己,十日浹矣。己日,浹日也。例 以先庚、先甲為訓,似為近之。」

《楊升菴集》:「西域一歲分三時,以寅、卯、辰、巳為雨時,午 未、申酉為熱時,戌亥、子丑為寒時。」

《碧里雜存》:「按:邵子《皇極經世》斷自陶唐甲辰年即位 為始。我國家萬載無疆之曆,自洪武元年戊申即位 至三十一年戊寅,建文元年己卯至四年壬午,永樂 元年癸未至二十二年甲辰,洪熙元年乙巳,宣德元 年丙午至十年乙卯,正統元年丙辰至十四年己巳, 景泰元年庚午至七年丙子,天順元年丁丑至八年 甲申,成化元年乙酉,二十年甲辰至二十三年丁未, 弘治元年戊申至十八年乙丑,正德元年丙寅至十 六年辛巳,嘉靖元年壬午至二十三年甲辰。」蓋自戊 申迄茲三歷甲辰,一百七十七年,計自陶唐至此,共 六十五甲辰,整三千九百歲也。至嘉靖一百四十七 年,滿四千歲。

《清暑筆談》:卯者冒也,陽氣冒地而出,建二月卦,則自 泰而之,大壯,外卦坤變為震,月令雷始發聲,蟄蟲啟 戶,故曰「卯為天門。」

《群碎錄》:「堯元年至萬曆元年癸酉,計三千九百六十 二年,六十七甲子。」

「洪武十七年甲子為中元,正統九年甲子為下元,弘 治十七年甲子為上元,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為中元。」 岩棲幽事,劚竹根以辰日,捕魚蝦以亥日。栽種,忌焦 枯日。

《農田餘話》:世俗占候雨晴,惟甲子、壬子、甲申、甲寅四 日頗可憑。此外俗說占測水旱豐歉,未甚可稽。故伯 翔陸先生嘗著《田家五行志》若干卷,專述田家俗談, 為農家占候一家之書,率多可驗。

吳下大水歲饑,多是納音屬土之歲,如至順庚午、至 元戊寅,至正丁亥、洪武丙辰,理不可曉。

《稗編》:「或問蠱之先甲後甲,有以甲子戌申為先,甲午 辰寅為後者;有以丁辛為甲,三日之先後者。《巽》之先 庚後庚,有以庚午辰寅為先,庚子戌申為後者;有以 丁癸為庚,三日之先後者。不知蠱何取於甲,巽何取 於庚也?」曰:「蠱《隨》相伏,蠱之三陰,隨之三陽伏焉。蠱初 爻變《大畜》,則內卦為乾先甲也;至五爻變《無妄》,則外」 卦為乾後甲也。《蠱》之《彖傳》言「先甲後甲」,曰:「天行也。」所 以言甲者,乾甲也。《巽》《震》二卦亦相伏,所以言庚者,震 庚也。又聞乾甲震庚,於納甲通矣。《蠱》之先甲後甲,於 卦辭言之。《巽》之先庚後庚,於九五爻辭言之,何也?《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