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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曆法典

 第十卷目錄

 曆法總部彙考十

  隋二劉焯皇極曆法下  煬帝大業一則 大業戊辰曆法

曆法典第十卷

曆法總部彙考十

隋二

劉焯皇極曆法下

求年天正定朔度

以定朔日至冬至每日所入先後餘為分,日為度,加 分以減冬至度,即天正定朔夜半日所在度。分亦去 朔日乘衰總。已通者,以至前定氣除之,又如上求差 加,以并去朔日,乃減度,亦即天正定朔日所在度。皆 日為度,餘為分。其所入先後及衰,總用增損者,皆分 前增,分後損其平日之度。求次日。

每日所入先後分增損度以加定朔度,得夜半。

求弦朢

去定朔每日所入分,累而增損,去定朔日,乃加定朔 度,亦得其夜半。

求次月

曆算,大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每日所入先後分, 增損其月,以加前朔度,即各夜半所在至虛去周分。

求朔弦朢辰所加

各以度準乘定餘,約率而一,為平分。又定餘乘其日 所入先後分,日法而一,乃增損其平分,以加其夜半, 即各辰所加其分。皆蔑法約之,為轉分,不成為蔑。凡 朔辰所加者,皆為合朔日月同度。

《推月而與日同度術》:

各以朔平會加減限數加減朓朒,為平會朓朒。以加 減定朔度準乘約率除,以加減定朔辰所加日度,即 平會辰日所在。又平會餘乘度準,約率,除減其辰所 在,為平會夜半日所在。乃以四百六十四半乘平會 餘,亦以周差乘朔實除從之,以減夜半日所在,即月 平會夜半所在。三十七半乘平會餘,增其所減,以加 減半,得月平會辰平行度。五百二乘朓朒,亦以周差 乘朔實,除而從之。朓減朒加其平行,即月定朔辰所 在度,而與日同。若即以平會朓朒所得分,加減平會 辰所在,亦得同度。

求月弦朢定辰度

各置其弦、朢辰所加日度及分,加上弦度九十一,轉 分十六,蔑三百一十三;朢度百八十二,轉分三十二, 蔑六百二十六;下弦度二百七十三,轉分四十二,皆 至虛去轉周求之。

定朔夜半入轉

經朔夜半所入,準於定朔。日有增損者,亦以一日加 減之。否者,因經朔為定。其因定求朔次日弦朢次月 夜半者,如於經月法為之。

推月轉日定分術

以夜半入轉餘乘逡差,終法而一,為見差;以息加、消 減其日逡分,為月每日所行逡定分。

求次日

各以逡定分加轉分,滿轉法從度,皆其夜半因日轉。 若各加定日,皆得朔弦夜半月所在定度。其就辰加 以求夜半,各以逡分消者,定餘乘差終法除,并差而 半之。息者,半定餘以乘,差終法而一,皆加所減,乃以 定餘乘之,日法而一,各減辰所加度,亦得其夜半度。 因夜半,亦如此求逡分以加之,亦得辰所加度。諸轉 可初以逡分及差為蔑,而求其次,皆訖,乃除,為轉分。 因經朔夜半求定辰度者,以定辰去經夜半減,而求 其增損數。乃以數求逡定分,加減其夜半,亦各定辰 度。

求月晨昏度

如前氣與所求每日夜之半夜,以逡定分乘之,百而 一,為晨分;減逡定分,為昏分除,為轉度。朢前以昏後, 以晨加夜半定度,得所在。求晨昏中星,各以度數加 夜半定度,即中星度。其朔、弦、朢,以百刻乘定餘,滿日 法得一刻,即各定辰近入刻數皆減其夜半漏,不盡 為晨初刻,不滿者屬昨日。

復月,五千四百五十八。

交月,二千七百二十九。

交率四百六十五。

交數五千九百二十三。

交法,七百三十五萬六千三百六十六。

會法,五十七萬七千五百三十。

交復日,二十七   ;餘二百六十三。

秒三千四百三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