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25 (1700-1725).djvu/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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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曆法典

 第五卷目錄

 曆法總部彙考五

 宋一武帝永初一則 文帝元嘉一則 元嘉曆法 孝武帝大明一則

曆法典第五卷

曆法總部彙考五

宋一

武帝永初元年夏六月己卯改晉泰始曆為永初曆按宋書武帝本紀云云

文帝元嘉二十二年春正月辛卯朔改用御史中丞何承天元嘉新曆

按《宋書文帝本紀》云云。 按《曆志》,晉江左時,侍中平 原劉智推三百年斗曆,改憲以為四分法,三百年而 減一日,以百五十為度法,三十七為斗分,飾以浮說, 以扶其理。江左中領軍琅邪王朔之,以其上元歲在 甲子,善其術,欲以九萬七千歲之甲子為開闢之始。 何承天云:「悼於立意者也。景初日中晷景,即用漢四 分」法,是以漸就乖差。其推五星,則甚疏闊。晉江左以 來,更用《乾象五星》法以代之,猶有前卻。 宋太祖頗 好曆數,太子率更令何承天私撰新法。元嘉二十年 上表曰:「臣授性頑惰,少所關解。自昔幼年,頗好曆數, 耽情注意,迄於白首。臣亡舅故祕書監徐廣,素善其 事,有既往《七曜曆》,每記其得失。自太和至」泰元之末, 四十許年。臣因比歲考校,至今又四十載,故其疏密 差會,皆可知也。夫圓極常動,七曜運行,離合去來,雖 有定勢,以新故相涉,自然有毫末之差,連日累歲,積 微成著。是以《虞書》著欽若之典,《周易》明治曆之訓。言 當順天以求合,非為合以驗天也。漢代雜候清臺,以 昏明中星,課日所在,雖不可見,月盈則蝕,必當其衝。 以月推日,則躔次可知焉。捨易而不為,役心於難事, 此臣所不解也。《堯典》云:「日永星火,以正仲夏。」今季夏 則火中。又宵中星虛,以殷仲秋。今季秋則虛中。爾來 二千七百餘年,以中星檢之,所差二十七八度,則堯 冬令至日在須女十度左右也。漢之《太初曆》,冬至在 牽牛初,後「漢《四分》及魏《景初》法同在斗二十一。臣以 月蝕檢之,則《景初》今之冬至,應在斗十七。」又史官受 詔,以土圭測景,考校二至,差三日有餘。從來積歲及 交州所上,檢其增減,亦相符驗。然則今之二至,非天 之二至也。天之南日,在斗十三、四矣。此則十九年七, 閏數微多,差復改法易章,則用筭滋繁。宜當隨時遷 革,以取其合。按《後漢志》,春分日長,秋分日短,差過半 刻,尋二分在二至之間,而有長短,因識春分近夏至 故長,秋分近冬至故短也。楊偉不悟,即用之上曆表 云:「自古及今,凡諸曆數,皆未能並己之妙,何此不曉, 亦何以云是?故臣更建《元嘉曆》,以六百八為一紀,半 之為度法,七十五為室分,以建寅之月為歲首,雨水 為氣初,以諸法閏餘一之歲為章首,冬至從上,三日 五時,日之所在,移舊四度。又月有遲疾,合朔月蝕,不 在朔朢,亦非曆意也。故《元嘉》皆以盈縮定其小餘,以 正朔朢之日。」伏惟陛下允迪聖哲,先天不違,劬勞庶 政,寅亮鴻業,究淵思於往籍,探妙旨於未聞,窮神知 化,罔不該覽。是「以愚臣欣遇盛明,效其管穴。伏願以 臣所上《元嘉法》下史官,考其疏密,若謬有可採,庶或 補正闕謬,以備萬分。」詔曰:「何承天所陳,殊有理據,可 付外詳之。」太史令錢樂之、兼丞嚴粲奏曰:「太子率更 令領國子博士何承天表更改《元嘉曆》法,以月蝕檢 今冬至,日在斗十七,以土圭測影,知冬至,已差三日。」 詔使付外檢署。以元嘉十一年被敕使考月蝕土圭 測影檢署,由來用偉景初法,冬至之日,日在斗二十 一度少。檢十一年七月十六日朢,月蝕,加時在卯,到 十五日四更二唱丑初始蝕。到四唱蝕既,在營室十 五度末景初,其日日在軫三度。以月蝕所衝考之,其 日日應在翼十五度半。又到十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朢月蝕,加時在酉,到亥初始蝕。到一更三唱蝕既在 鬼四度景初,其日日在女三。以《衝》考之,其日日應在 牛六度半。又到十四年十二月十六日朢月蝕,加時 在戌之半,到二更四唱亥末始蝕。到三更一唱蝕既 在井三十八度景初,其日日在斗二十五。以《衝》考之, 其日日應在斗二十二度半。到十五年五月十五日 朢,月蝕加時在戌,其日月始生而已。蝕光已生四分 之一格,在斗十六度許。《景初》其日日在井二十四考 取其衝,其日日應在井二十又到十七年九月十六 日朢,月蝕加時在子之少。到十五日未二更一唱始 蝕,到三唱蝕十五分之十二格,在昴一度半。《景初》其 日在房。二以《衝》考之,則其日日在氐十三度半。凡此 五蝕,以《月衝》一百八十二度半考之,冬至之日,日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