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28 (1700-1725).djvu/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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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 陟》六十三。九十  初三九十五五十 末四三十九八十八 《驚蟄 陟》,六十九。一十八 初四四十四 末四六十七一十六 春分, 陟六十四。八十九 初四 三十七 末四十一六十八 《清明 陟》五十九。   初四八五十 末三六十六二十一 《穀雨 陟》五十。八十四  初三六十一 末三三六十二 《立夏, 陟》三十九。八十六 初二九十八五十 末二二十四二 小滿 陟二十六。   初二 二十六 末一 二十五 《芒種》 陟九。三十五   初一 一十五 末空 七 六 夏至 陟九。三十五   初空四五十 末三十四四十 「小暑 降」,二十六。   初一 二十三 末二一十六五十三 《大暑》 降,三十九。八十六 初二二十二七十 末二九十九二十二 「《立秋》 降。」五《十》。八十四  初三 三 末三六十二九十二 《處暑》 降,五十九。   初三六十五五十 末四八六十二 《白露 降》,六十四,六十九 初四一十五十 末四三十六八十二 《秋分》 降六十九。一十八 初四六十八 末四四十四九十 《寒露 降》,六十三。九十  初四四十二 末三九十六二十二 「《霜降》 降」,五十五。一十九 初三九十四 末三二十九一十八 「《立冬》 降」,四十三。五十六 初三二十七 末二四十三四十二 「《小雪》 降」二十八。七十三 初二三十九五十 末一三十七一十六 「大雪 降。」一十。四十   初一二十八五十 末空十七一十二 《恆氣》 日出分。

《冬至》, 一千五百六十七。九十二

《小寒》, 一千五百五十七。五十二

《大寒》, 一千五百二十八。七十九

《立春》, 一千四百八十五。三十三

雨水, 一千四百三十。四十

《驚蟄》, 一千三百六十六。一十四

《春分》, 一千二百九十六。九十六

《清明》, 一千二百三十二。二十七

《穀雨》, 一千一百七十三。一十八

《立夏》, 一千一百二十二。三十四

小滿, 一千八十二。四十八

芒種, 一千五十六。四十二

《夏至》, 一千四十七。

小暑, 一千五十六。四十二

大暑, 一千八十二。四十八

《立秋》, 一千一百二十二。三十四

《處暑》, 一千一百七十三。一十八

《白露》, 一千二百三十二。二十三

《秋分》, 一千二百九十六。十六

《寒露》, 一千三百六十六。一十四

《霜降》, 一千四百三十。

《立冬》, 一千四百八十五。二十三

《小雪》, 一千五百二十八。七十九

《大雪》, 一千五百五十七。五十二

二分前後陟降率

「春分前三日。太陽入赤道內。秋分後三日。太陽出赤 道外。」故其陟降與他日不倫。今各別立數而用之。 驚蟄十二日。陟四。六十七一十四此為末率,於觜畢。其減差亦止於 此十三日,《陟四》。四十一六十四《日陟》四。三十六九十十五,日陟 一,《秋分》初日降四。三十八一日降《四》。三十九二日降 「四。」五十七三日降《四》。六十八此為初率,如用之:其加差亦 始於此

求每日日出入晨昏半晝分。

各以陟降初率,陟減、降加其氣初日日出分,為一日 下日出分,以增損差。仍加減加減差增損陟降率,馴積而加 減之,即為每日日出分。覆減日法,餘為日入分。以出 分減日入分而半之,為半晝分。以昏明分減日出分, 為晨分;加日入分,為昏分。

求日出入辰刻

置日出入分,以六因之,滿辰法而一,為辰數,不盡,刻 法除之,為刻數,不滿為分,命子正,算外,即得所求。

求晝夜刻

置日出分,十二乘之,刻法而一,為刻,不滿為分,即為 夜刻。覆減百刻,餘為晝刻。

求更點率

置晨分,四因,退位,為更率;二因更率退位,為點率。

求更點所在辰刻

置更點率,以所求更點數因之,又六因,內加昏明分, 滿辰法而一為辰數,不盡,滿刻法除之為刻數,不滿 為分,命其辰刻算外,即得所求。

求四方所在漏刻

各於所在下水漏,以定其處冬至或夏至夜刻,乃與 五十刻相減,餘為至差刻。置所求日黃道去赤道內 外度及分,以至差刻乘之,進一位,加二百三十九而 一,為刻;不盡,以刻法乘之,退除為分;內減外加五十 刻,即所求日夜刻;以減百刻,餘為晝刻。

其日出入辰刻及更點差率算等,並依術求之。

求黃道內外度

置日出分,如日法四分之一已上,去之,餘為外分;如 出分四之一已下,覆減之,餘為內分。置內外分,千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