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28 (1700-1725).djvu/49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一歲氣節從而正矣。劉宋祖沖之嘗取至前後二十 三四日間晷景,折取其中,定為冬至,且以日差比課 推定時刻。宋皇祐間,周琮則取立冬、立夏二日之景, 以為去至既遠,日差頗多,易為推攷。紀元以後諸曆, 為法加詳,大抵不出沖之之法。「新曆積日絫月,實測 中晷,自遠日以及近日,取前後日率相埒者,參攷同 異,初非偏取一二日之景,以取數多者為定實。減《大 明曆》一十九刻二十分,仍以《累歲實》測中晷日差分 寸,定擬二至時刻于後。」

推「至元十四年丁丑歲冬至。」

其年十一月十四日己亥,景長七丈九尺四寸八分 五釐五毫;至二十一日丙午,景長七丈九尺五寸四 分一釐;二十二日丁未,景長七丈九尺四寸五分五 釐。以己亥、丁未二日之景相校,餘三分五釐為晷差, 進二位;以丙午、丁未二日之景相校,餘八分六釐為 法。除之,得三十五刻;用減相距日八百刻,餘七百六 十五刻。折取其中,加半日刻,共為四百三十二刻半。 百約為日,得四日;餘以十二乘之,百約為時,得三時; 滿五十又作一時,共得四時;餘以十二收之,得三刻。 命初起距日己亥算外,得癸卯日辰初三刻,為丁丑 歲冬至。此取至前後四日景。

「十一月初九日甲午,景七丈八尺六寸三分五釐五 毫;至二十六日辛亥,景七丈八尺七寸九分三釐五 毫;二十七日壬子,景七丈八尺五寸五分。」以甲午、壬 子景相減,復以辛亥、壬子景相減,準前法求之,亦得。 癸卯日辰初三刻至二十八日癸丑,景七丈八尺三 寸四釐五毫。用壬子、癸丑二日之景,與甲午景準前 法求之,亦合。此取至前後八九日景。

十一月丙戌朔,景七丈五尺九寸八分六釐五毫。二 日丁亥,景七丈六尺三寸七分七釐。至十二月初六 日庚申,景七丈五尺八寸五分一釐。準前法求之,亦 在辰初三刻。此取至前後一十七日景。十一月二十 一日丙子,景七丈九寸七分一釐。至十二月十六日 庚午,景七丈七寸六分。十七日辛未,景七丈一寸五 分六釐五毫,準前法求之,亦得辰初三刻。此取至前 後二十七日景。

六月初五日癸亥,景一丈三尺八分。距十五年五月 癸未朔,景一丈三尺三分八釐五毫。初二日甲申,景 一丈二尺九寸二分五毫。準前法求之,亦合。此取至 前後一百六十日景。

推十五年戊寅歲夏至

五月十九日辛丑,景一丈一尺七寸七分七釐五毫; 距二十八日庚戌,景一丈一尺七寸八分;二十九日 辛亥,景一丈一尺八寸五釐五毫。用辛丑、庚戌二日 之景相減,餘二釐五毫,進二位為實;復用庚戌、辛亥 景相減,餘二分五釐五毫為法;除之,得九刻;用減相 距日九百刻,餘八百九十一刻;半之,加半日刻,百約, 得四日;餘以十二乘之,百約,得十一時;餘以十二收 為刻,得三刻。命初起距日辛丑,算外,得乙巳日亥正 三刻夏至。此取至前後四日景。

十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己巳,景七丈一尺三寸四分 三釐;距十五年十一月初二日辛巳,景七丈七寸五 分九釐五毫;初三日壬午,景七丈一尺四寸六釐。用 己巳、壬午景相減,以辛巳、壬午景相減除之,亦合。此 用至前後一百五十六日景。

十四年十二月十二日丙寅,景七丈二尺九寸七分 二釐五毫。十三日丁卯,景七丈二尺四寸五分四釐 五毫。十四日戊辰,景七丈一尺九寸九釐。距十五年 十一月初四日癸未,景七丈一尺九寸五分七釐五 毫。初五日甲申,景七丈二尺五寸五釐。初六日乙酉, 景七丈三尺三分三釐五毫。前後互取,所得時刻皆 合。此取至前後一百五十八九日景。

十四年十二月初七日辛酉,景七丈五尺四寸一分 七釐。初八日壬戌,景七丈四尺九寸五分九釐五毫。 初九日癸亥,景七丈四尺四寸八分六釐。距十五年 十一月初九日戊子,景七丈四尺五寸二分五毫。初 十日己丑,景七丈五尺三釐五毫。十一日庚寅,景七 丈五尺四寸四分九釐五毫。以壬戌、己丑景相減為 實,以辛酉、壬戌景相減為法,除之。或以壬戌、癸亥景 相減,或以戊子、己丑景相減,若己丑、庚寅景相減,推 前法求之,皆合。此取至前後一百六十三四日景。

推十五年戊寅歲冬至

其年十一月十九日戊戌,景七丈八尺三寸一分八 釐五毫;距閏十一月初九日戊午,景七丈八尺二寸 六分三釐五毫;初十日己未,景七丈八尺八分二釐 五毫。用戊戌、戊午二日景相減,餘四分五釐為晷差, 進二位;以戊午、己未景相減,餘二寸八分一釐為法; 除之,得一十六刻,加相距日二千刻,半之,加半日刻, 百約,得十日;餘以十二乘之,百約為時,滿五十又進 一時,共得七時;餘以十二收為刻。命初起距日己亥, 筭外,得戊申日未初三刻,為戊寅歲冬至。此取至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