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為欽天,而成周之曆,以《無逸》《豳風》為《月令》,非徒如《保章》、挈壺之流斤斤於時刻分秒之末而已。凡曆數始於《河圖》五十有五,以十乘之為五百五十,以五乘之為二百七十有五。自洪武元年戊申距今壬午,蓋二百七十有五年矣,實為《河圖》中候。宜修明禮樂,先德後刑,勸民農桑,敦崇仁厚,以昌扶國脈,基萬年有道之長,其斯為治曆之本務乎?漢儒言:「明王謹于尊天、慎于養人。」 故立羲和之官,以節授民事,奉順陰陽,則日月光明、風雨時節,災害不生。我皇上敬天勤民,同符二祖;知有敬授精意,非臣等迂陋所能測識萬一也。
皇清
天聰二年
《大清會典》一:「時憲曆法」 ,以
太宗文皇帝天聰二年戊辰冬至,後第一子正,為曆元。
悉依黃道推算,每日用九十六刻。其合朔朢上弦、下弦,并
《京師節氣》、「各省節氣時刻。」
京師各省太陽出入晝夜長短,各有不同。
「一、《七政曆》,俱依黃道推算,於太陰分注正斜升降,於五星分注經緯躔度,晨夕伏見。又合推日月五星行最高卑,及交宮伏見、遲留順逆,并月孛羅睺計都躔度。」 一,《凌犯曆》,按視差、氣差推算,於月及五星凌犯、掩俱注時刻,并相離度分、所屬宮次。其日月交食各直省初虧時刻、帶食分數,各有不同。
崇德二年
《大清會典》、曆象授時
《國之要典》。崇德二年十月朔始頒曆日。
順治元年
《大清會典》:凡設科,順治元年本監設四科 。又諭「回回科不許再報交食,以亂新法 。」 又本監修政
曆法官進新法測天等儀。並進《新法曆式》。奉
旨:「《西洋新法》推驗精密,見今定造《時憲新曆》悉依此。」
法為準
順治二年
《大清會典》。「順治二年,時憲曆成。欽天監官進呈御覽。遂宣」
旨賜百官,頒行天下。十月初二日,禮部官奏「請皇上陞武英殿,文武官員各具朝服,齊集午門外」 ,頒
曆行禮。自後每年十月初一日早、禮部欽天監官設黃案一於
太和殿正中。又設黃案一於
皇太后宮門前正中。設黃案二於
午門外正中設紅案八於
午門外兩旁。滿漢文武各官俱朝服於
午門外齊集。欽天監官、用龍亭一座、捧安進呈
皇太后曆日、
皇上曆日
皇后曆日、又用亭八座捧置。頒給王以下各官曆日。
行一跪三叩頭禮。校尉舁亭、由欽天監出香亭前導。教坊司作樂、自
東長安門進至
午門外。欽天監官於亭內捧進。呈
皇太后曆日、
皇上
皇后曆日置所。設黃案上。又捧頒給諸王等曆日、置
兩旁紅案上頒給各官曆日。俱於甬道兩旁陳設畢、進呈
皇上曆日
皇后曆日黃案。禮部官二員舉起。二員前引、由中門
入至
太和門階下、一員捧《進呈》
「皇上曆日」 、一員捧進。呈
皇后曆日、由中階上置。
太和殿正中所設黃案上。一跪三叩頭、退進呈
皇太后曆日黃案。禮部官二員舉起。二員前引至 皇太后宮大門階下。一員捧曆日、置門前所設黃案上
一跪三叩頭、退。頒給諸王百官等曆日。俱在
午門外跪領。親王郡王貝勒以上、各依次令府屬
官員跪領。貝子公等依次跪領。滿洲蒙古漢軍文武各官、各跪領一本。頒畢。鳴贊官贊排班。文武官員俱排班立。贊跪。眾皆跪。宣讀官宣
旨曰:「順治某年《時憲曆》日,頒給眾官。爾等曉諭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