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
丙丁壬切小輪兩線置夕一測金星在丙,晨一測在 壬。甲乙小輪兩心為太陽及金星同用平行之經度。 庚己甲為距最高度之角。〈平行數又引數〉庚丁丙角為金星 體距最高視角。〈視角視行正經一同〉從丁作丁未丁酉與己甲 己乙平行兩線,而成未丁丙酉丁壬兩角,乃平行庚 己甲,視行庚丁丙兩角之較。
《題言》:「凡星在丙在壬,而丙丁未壬丁酉兩角之度分 為等者,庚最高點,必在甲乙兩點之中。」
欲試之,更置其一,測乙移在亥,星亦在壬,則亥丁壬 為距太陽之視角,比甲丁丙角更大。〈觀圖自明不須贅論蓋亥點比 乙更近〉則反先所定,而命取二測皆有距太陽平行之 角,而為同度,必丁乙於丁甲,丁壬於丁丙,各兩線相 等。〈因幾何三卷七題〉若非等者,其距庚辛兩心線必不能為 等,其距視角必亦不等。若所測之得為等,則兩測兩 平行之中,有最高距太陽極大數者為等,則其近遠。 〈與地〉「亦等」,本天均數「亦等」,蓋皆相連之圖也,
《古測金星》最高及其衝第三。
多祿某記「古得剜,總積四千八百四十五年為陽嘉 元年壬申。」〈西曆〉三月初八日夕,測金星,得大梁宮一度 半。〈用昴宿星比測〉當時太陽及金星之平行為娵訾宮十四 度十五分,兩行之差為四十七度十五分,乃金星距 平行大數也,亦名「均數。」又總積四千八百五十三年, 為永和五年庚辰。〈西曆〉七月三十日,金星見東方,多祿 某親測得在實沈宮十八度半。〈用井宿第七星比測定之〉當時太 陽及金星之平行,為鶉火宮五度四十五分,兩行之 較,為四十七度十五分,用兩測兩平行相減。
從娵訾宮十四度十五分,順天數到鶉火宮五度四十五分。
得《中積》為一百四十一度三十分,折半得七十度四 十五分,并加於娵訾宮十四度十五分,以減全周,得 大梁宮二十五度。其衝大火宮同度,乃金星兩心之 線也。孰為最高?尚未之定,再用次測。
次測乃得剜總積四千八百四十年,為「永建二年丁 卯。」〈西曆〉十月十二日,晨測得金星在鶉尾宮初度二十 分。太陽平行為壽星宮十七度五十二分,星距太陽 為四十七度三十二分,乃兩行之較也。〈用右執法星比測金星得 數〉 又多祿某於總積四千八百四十九年為永和 元年丙子。〈西曆〉十二月二十五日昏,親測見「金星近壘 壁陣第八星在東,如月,其小徑為二十四分時金星 光大。」因用恆星比測,得在元枵宮十九度三十六分 時,太陽平行為星紀宮二度四分,星距太陽為四十 七度三十二分。用前後兩測,太陽平行相減折半,亦 得大梁宮二十五度或大火等度,乃兩心之線也。〈亦未 定最高之宮分〉
多祿某記前人二測,并親測定金星兩心線如上,然 未知最高或在大梁或大火,乃因前論互用,取金星 平行之近大梁或近大火而測其大距度。曰:「依不同 心圈均數極微,則大距度全從小輪而生。若距度小, 指平行小輪心於地極遠;若距度大指小輪心於地 極近,遠近之分,即最高及其衝也。」定論如此,用得剜 「測一,用親測一?」〈見本曆首卷總說〉
總積四千八百四十二年,為「永建四年己巳。」〈西曆〉五月 二十日,晨比金星於婁宿第二星及天囷座第四星 測算,得金星在降婁宮十度三十六分,其緯度在南 一度半。當時太陽平行得二十五度二十四分大距 度。〈兩行之差〉為四十四度四十八分。多祿某自測。總積四 千八百四十九年。為永和元年丙子。〈西曆〉十一月十八 日昏,以牛宿第二星比測得金星在星紀宮十二度 五十分。當時太陽平行為大火宮二十○度半,大距 度為四十七度二十分。「大距」指最高,衝則「小距」指最 高也。
系金星天最高多祿某於總積四千八百五十三年 度辰為永和五年,測定在大梁宮二十五度,其衝 大火宮同度。又曰:「在大火時,金星距日度極多,日在 大梁時,星距日度極少,他處大距度在兩限之中。」〈近遠 各有比例見下文〉
「《金星》最高行」 第四。
《前章》記古測定金星最高在大梁宮二十五度。又依 後所記,苐谷九測在總積六千二百九十八年,為萬 曆十三年乙酉,測得金星天最高,在實沈宮二十九 度十五分。〈其行極微先後數年不礙算〉兩測比算,則以中積一千 四百四十五年為法,以兩測最高行之較三十三度